哥大在纽约,西五区,而北城在东八区。
时差十三个小时。
沈岁和只在前两天跟人联系过,交代了自己要去哥大的事情。
顺带去律所做了个交接,跟裴旭天去酒吧待了会儿,晚上回到家里,之后的时间就是他一个人的。
临飞的前一天晚上,沈岁和开车去了趟华政。
他没有进去,只是下车在北门的公交站那儿站了一会儿。
偏巧北城的秋天多雨,那天正好下了小雨。
时隔十二年,华政北门槐阳路的公交站廊檐已经修好,公交车也早已经更新换代,但因为下雨,来乘车的人很少。
一辆辆公交车从他面前路过,遇到好脾气的司机还会喊他一嗓子,“小伙子,上不上啊。”
沈岁和便摆摆手,“不上。”
车门缓缓关上,车子溅起雨点,驶离他的视线。
他看到了11路和4路,但经过这么多年,这两条路线早已有了更改。
而在这个温柔的雨夜里,他被包裹在昏黄的灯光之中。
良久,他转身离开。
他是次日早上七点的飞机,没有告诉任何人,五点醒来后随意洗了把脸,拎着早已收拾好的行李箱出门。
这个地方他住了也一年多,但一直都没将其称之为家。
一来冷清,二来就他一个人,总感觉没归属感,不符合他内心对家的期望。
摁开电梯下楼,一路出了小区。
正想打车,一辆白色的路虎缓缓停在他的面前。
这会儿天还暗着,但车窗落下来,借着微弱的路灯光亮,沈岁和看清了他的脸,是裴旭天。
他还极为嚣张地摁了下喇叭,笑道:“哥们儿,不辞而别的毛病可不好啊。”
沈岁和忽然笑了。
他拎着行李箱去后备箱放置妥当,然后走到副驾,把背后的书包拿下来放在腿上,精致的腕表在他清瘦的手腕上挂着,显得稍有些松垮。
但他今天穿着灰色的长风衣,内搭是白衬衫和黑长裤,脚上是白色板鞋,倒真有几分少年气。
裴旭天好似瞬间回到了读大学的时候。
“可以啊这一身。”裴旭天笑着调侃,“倒真像是去读书。”
沈岁和系上安全带,声音低敛,“本来就是去读书。”
“行。”裴旭天发动车子,离开这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