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书好也不应该如此啊!
他当然不明白,这是群聚效应,眼球效应。
后世的网络中,每个月都会出几款莫名其妙的爆款,爆的原主都怀疑人生。
我是谁?这是哪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啊?
这还仅仅只是在兰山城一处地方,之后名声传开后,他就会铺货到周围四郡二十几城。
这本书最终能够卖多少本?
那真的只有天知道了!
……
祝文华在别院中美滋滋地喝着小酒。
今天的书大卖,他的名声又要上升一个台阶了。
这种文化界呼风唤雨的感觉太爽了。
旁边四个书生,拼命地吹捧。
他名气很大,几乎是整个兰山城青年书生的领袖,任何时候都有人巴结的。
而且他出身显赫,手中银钱颇多,一些家境普通的读书人也尤其喜欢跟在他的后面混吃混喝。
于是,他挑选了四大走狗,为首的便是秀才汪世民。
“今日之盛况,你们看到了没有?简直是兰山纸贵啊!”
“祝公子这本书肯定会卖出一个前所未有数量的。”
“看看那些名门闺秀,多少人为祝兄而疯狂痴迷啊?”
“你们就只看到了表面,却没有看清楚本质。关键还是祝兄的这本书实在写得太好了,让人读了简直三月不知肉味啊。”
“我敢打赌,五十年之内,这个销售数量再也不可能有第二人超过祝兄了。”
“张春华小姐见到这一幕,只怕也会芳心暗许吧。”
“你这不是废话吗?方圆几百里内,你给我找出一个才华能够和祝公子相提并论之人?”
“一个?开玩笑?你能找得出来半个,我鸡儿剁下来给你下酒吃。”
“就算不下酒,吾也吃过啊。”
听着众人的吹捧,祝文华也不说话,就只是喝酒,心中却美滋滋的。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这种吹捧的话儿,真是十年都听不腻啊。
当然,读书人的矜持还是要有的。
听到他们连续吹捧了几十句后,祝文华淡淡道:“过了,过了……”
而就在此时,外面响起了敲门声。
“谁啊?”祝文华道。
“我,郑昌年。”这是如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