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浪陶醉地闭上眼睛,
好爽啊,太爽了!
这就是打脸的声音啊。
最爽的是连自己动手都不用,直接让敌人代劳了。
这么爽的事情会上瘾的,以后没脸打了怎么办?
说好两个耳光。
祝兰亭子爵足足打了十五个才停下来。
因为,他把儿子当成了沈浪再打。
想象着这每一个耳光是抽在沈浪的脸上,所以越来越用力。
直接将儿子祝文华打得口鼻出血,肿如猪头。
旁边的李芳城主咧着嘴看着这一切,他都觉得疼啊。
而祝文华从小到大,从未遭受如此之耻辱。
被父亲打算不上什么耻辱,但众目睽睽之下挨打,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而且他祝文华从小到大就非常优秀,养成了心高气傲的性格。
此时受辱,内心的气愤几乎要将天灵盖都掀开了。
上天无眼,上天无眼啊!
祝兰亭子爵淡淡道:“沈公子,你可满意了?”
沈浪道:“还有第二个条件啊,把所有库存的《鸳鸯梦》下册全部送过来,让祝文华亲手烧掉。”
你祝文华之前不是想要烧掉我的书吗?
那么现在,你就亲自动手,烧掉你自己的书吧。
放火烧别人的书固然很爽,但烧自己的书可能会更爽也说不定哦。
“不……”
祝文华嘶声喊道。
虽然写书是为了刷名声,为了吸引张春华的注意,但那也是他辛辛苦苦写出来的心血啊。
不过这本书是他的心血,却未必是祝兰亭的心血。
有一句话说得好。
封臣的封臣,不是我的封臣。精血的心血,不是我的心血。
祝兰亭淡淡下令道:“去把这些书运过来。”
“是!”
……
大约一个时辰后!
祝文华的《鸳鸯梦》下册,总共四千多本库存书,全部被运了过来。
整整几马车啊。
这几千本书从马车上卸下来,堆放在空地中央,仿佛一座小山。
因为上册销量太好,所以下册是准备打破记录的。
祝文华和郑昌年商议,一共印六千本。
今天总共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