尝试了一下,儒家的神通也无法使用,他的“道理”,拼不过当初建造这里的天仙。
相差了三个大境界,实力相差太大了。
陈牧抬头看去,见山势非常陡峭。不过,以元神境的肉身之强,爬上这样的山,只是小儿科。
他思索了一下,决定寻找上山的路。
这里既然是巫族祖地,巫族总要上山祭拜的,肯定有上山的路。
陈牧选了个方向,沿着山脚寻找了起来。
走出不远,就听到轰隆一声,接着是砰砰的打斗声。
有人打起来了。
陈牧的神识受到了限制,也感应不出是谁,便走过去,看看情况。
不一会,他就看见一个人正与一只巨大的金色虫子激斗着,正是那位脾气暴躁的王哲。
那只金色的虫子足有半人多高,身长超过两米,两只巨大的前螯闪着金光。速度奇快无比,竟将王哲这个元神境的高手逼得步步后退。
“该死!”
王哲何曾被一只虫子给逼得如此狼狈,心中憋屈到了极点。若不是法力被禁锢,早就将这只虫子大卸八块。
旁边,有两人在围观,一个苍老的声音说道,“这是上古噬金虫!”
陈牧不由看了那个说话的人一眼,这人还真是见多识广,连早已经灭绝的噬金虫都能一眼认出来。
巫族除了天生拥有神力之外,还擅驭奇虫。最出名的,就是十大凶虫,让无数妖族闻之色变。
这噬金虫,便是十大凶虫之一。据说,成熟体的噬金虫,无物不噬,而且刀枪不入,法宝难伤。打打不死,困困不住,一旦被近身,连人带法宝都会被它啃噬掉。
眼前这一只,便如此难缠,若是成千上万只,那样的景象,陈牧光是想想,都觉得头皮发麻。
此时,王哲手中刀光大盛,瞬间将那只噬金虫笼罩住,只听得叮叮叮,一阵密集的响声。虫子身上连个伤口都没有。
最后,它一扭头,竟然将那把刀咬住,伸出爪子将刀劳劳抱住。
王哲心中不由骇然,赶紧松手,身形暴退。
噬金虫舍了口中的长刀,一振长翅,追了过去。
此时,王哲手中没有武器,无从抵挡,只得不断往后退。
可是,他的速度又如何及得上噬金虫,眼看就要被追上。
“我来助你。”
这时,斜地里一条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新亭 作品《书院看书十二年,我已经无敌了》第174章 真正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