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算多提条件,就连两千七百万的转让金,也只是象征性的压到了两千五百万。
傻子都知道,两千七这个数就是虚的,明面上就为了给两千五留出余地,然后从两千五开始,展开一场拉锯式的商业谈判。
苏放没工夫跟他拉锯,耗费一星期,甚至十天半个月,玩那些所谓的心理战术,再能压下来二三百万又如何又怎样?
有这个时间,在地下矿道里捡点独孤求伴的便便那不好嘛,那不香嘛。
就连何瑞圣,在双方律师赶到后一起商榷协议书的空档里,都是禁不住感慨:“真没想到,苏总这么的雷厉风行,这样一件事,半小时就能敲定下来。”
两千五百万,不是笔小钱啦。
苏放回道:“对我来说,时间胜过金钱,胜过一切,说句难听点的,何总千万不要觉得我在装,有那个拉锯谈判的工夫,我都赚到不知道多少个两千五百万了。省那点钱,还不如找个地方,咱们一帮子朋友吃点喝点轻松一下。”
好吧,这话说的确实有装逼嫌疑,但咱是付款方,有这个资格和权力。
刚才的表现,也足以把这个逼撑起来了。
所谓定金,其实只需要两百万的,再少点也能行,不过,苏放直接砸出来:一千万!
怕你事后反悔,搞出其他状况浪费我的时间。
所以定金一千万,你若反悔,需要付出的最小代价那也要两倍定金,再加上协议里特别强调的相应条款,真闹到打官司那种地步,搞不好何瑞圣把度假村全赔上都不够赔的。
这就是两千五百万不给你压价,你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那就是不许变卦,不存在反悔的可能。
剩下的一千五百万,要等到何瑞圣这边把转让手续全部搞定,度假村归属者的名字正式变更为苏放的那一天才会支付。
有可能需要三五天,已经是托关系走捷径的最快效率了,毕竟度假村牵扯的方面比较多,肯定比单纯的房产转让复杂一些。
两位老板也说定了,等一切搞定的那一天,必须找地方好好的庆贺一下,不光是咱哥俩,还得叫上负责牵线的有功之臣陈再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