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喜欢宝石
沈天曾挂了视频之后,脸上还挂着笑,就连看沈令都觉得顺眼了许多。
沈令是不敢再触家里老爷子的霉头,随便找了个借口,溜了。
他是没想到,这事就这么简单的解决了,都做好了长期作战的准备了。
说到底,还是他家闺女招人喜欢,老爷子被她给哄的开心的不行。
因为时夏的关系,沈天曾住了下来,向来对娱乐圈不感兴趣的老人,开始追选秀,学投票应援打榜,为了时夏一掷千金。
奉命伺候老爷子的文礼其实很想告诉他,时小姐的票数已经一骑绝尘,比第二名的十倍还要多,用不着砸钱。
沈天曾又砸了十万票下去,放下平板,摘掉老花镜,问文礼:“夏夏她平时喜欢什么东西?”
小丫头晚上会过来,他明天就要回京城了,见面礼还没送过呢!
文礼想了一下:“宝石!”
对头,时小姐最喜欢宝石了,大少都是一大包一大包的送。
沈天曾让管家进来,吩咐他去买珠宝首饰,一定要买最好最贵最漂亮的。
时夏下午排练结束,没去食堂吃饭,悄悄地跑去了沈令的导师宿舍。
这一周的时间,排练紧锣密鼓的,每天结束都十一二点了,老爷子的生活作息很是规律,晚上八点准时睡觉,她怕太晚过去会打扰到他老人家休息,一直没过来看他,最多在练习的间隙,给他打个视频电话。
沈天曾早早地就开始准备,亲自下厨做了一桌子时夏喜欢吃的饭菜。
时夏嘴巴甜,抹了蜜似的,很是真诚的竖起大拇指来夸奖:“太爷爷,好吃,真好吃,你厨艺真棒!”
沈天曾听的别提多开心了,心里比吃了蜜还甜:“你喜欢就好,等你去了京城,回家太爷爷天天做了给你吃。”
他的厨艺,都是为了老婆学的,老婆是山城人,喜欢麻辣重口,到了京城吃不惯京城的吃食,他就专门找了山城当地的名厨,学了一手厨艺,天天做给她吃。
可恨啊,他跟儿子都是一腔热忱的痴心人,对感情认真专一,怎么就生出养出这么个混货孙子!
不过好在,混账东西总算是做了件让他舒心的事儿,给他找了个这么贴心懂事可爱漂亮的曾孙女。
什么亲的不亲的,血缘不是问题,只要他认定了是亲的,就是亲的。
一顿饭,时夏吃的心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