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天宇熟练地卸下里斯的皮甲,拿出医疗用的小刀,擦干净,开始剔除里斯伤口之中,粘连在一块的烂肉、污泥,贪狼的毛发,爪子......
那种频繁而连绵的刺痛,让里斯不禁皱紧了眉头。
“团长,这次的伤亡可比我们第一次相遇时,惨烈得多了,看那个警备员的实力,怕是能轻易的把我们收拾掉了。”
“放心,暂时来说,他也忌惮我们,再说,我还有压箱底。”
“压箱底?”
“嘿,你不知道,那老家伙这大半生的收藏可不少。”
“噢,你是说那把嗜血刃吧。”刘天宇点头,神情漠视,一把通红的血刃被他拿在手中,散发着诡异的红光。
“你,你怎么知道?”
痛……好痛!?这是……
看到那个从自己心脏部位突出来的带血尖刃,里斯愣了,他的脖子恍如锈蚀的机械轮子,好半天才转过一半,望向后面。
身后那个一直以来对他忠心耿耿,毕恭毕敬的心腹,此时脸上依然平静,可是从他的眼波中能感受到深深的戏谑和不屑。
“你……”
下一瞬,里斯的人头飞了起来,旋转着的透露在半空中,眼睛透露着一丝迷惘和震惊,似乎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与此同时,刘天宇手中的红色血刃,如同沙漠之中的旅客,看到了甘泉。
在里斯喷射而出的血液里,肆意吸取。
“嗜血小队的人?”
在不远处看戏的北霄心里一惊。
虽然他对于现在这情况似乎不惊讶,不过却没有想到刘天宇的来头还不小。
嗜血小队,以人手配备一把嗜血刃出名。
在内测一年中,最让他印象深刻的各路小队之中,嗜血小队的血腥程度和翻盘程度,可谓榜上有名。
曾经,一个三阶全配无职业的嗜血小队,居然能生生的把一个以血厚,奈揍出名的四阶重武师活活弄死,靠的就是嗜血刃的特性。
不过,最终的结果是,那个嗜血小队活下来的也没有几个。
毕竟,四阶.......
这种刀刃,能吸收鲜血,不止是敌人的,还有自己的。
吸收鲜血的质量越高,获取的力量越大。
将吸收的血液化为力量,传输到主人的身体。
这还不算什么,最要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