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没想到相互不搭理的同学,到头来成了自己的嫂子。之前俩家恨不能掐死对方,这好上来马上成了亲家。家里的家产分起来都带着人家。
他觉得这个问题不大,但四爷却觉得有问题,桐桐占了一份,那嗣明结婚之后呢?他媳妇张口要怎么办?
金保国十分干脆,“那是女方愿意给房子,那就从嗣明的股份里分出一部分给他媳妇。”这有什么可争议的?
金嗣明也觉得这不是问题,他又不笨,厂子哥哥又不管,最后就是分红。但厂子很多官面上的事情,还得哥哥出面打理。而这个嫂子,可能官面上的面子要比自家哥哥还在上一点。他是这么想的,因此他觉得这份钱掏的值。
都没有异议,那就这么定下来了。这种事不用瞒着的,越是在单位上班的越是如此。只有如此,你花钱稍微大手大脚一点,人家对你的经济能力才不会质疑。
反正,人家觉得你家是开厂子的嘛。
给了林雨桐没直接签字,而是跟四爷跑去把结婚证领了之后,回来才签字的。
如此,作为儿媳妇分家里两成股份怎么了?
大红的结婚证摆在面前,股份协议把名字一签,杨碗花才知道的。
她第一反应不是儿子成家了好惊喜,而是我跟了你二十多年,股份怎么没想着分我一份。家具厂就算了,但是纤维板厂呢?
金老太太怼了杨碗花一句:“结婚证领了,那就是金家的人,也没分给别人。”言下之意,你有结婚证吗?
这就是欺负人了好吗?
金老太太觉得是给大孙子的,从大孙子的那一份里给了他媳妇一份,这不过分呀。反正都是两口子的,厂子还是儿子管着的,给多少这还不是儿子说了算的。面子上能大大方方的事,就该大大方方嘛。
没听这事传出去之后,外面怎么说他们两家的嘛。
都要这么结亲,不都省心了吗?
不管怎么说,结婚是大事。林雨桐和四爷没打算大办,给同事一包喜糖,告知一声结婚的事,这就算完了。林雨桐还专门找领导,把主管企业这个工作推辞了。因为瓜田李下的,还是避讳着一点好。
黄爱华还打电话打趣,“没想到叫你回去还回去对了,早早的把个人问题解决了。不铺张不浪费,简朴平实的婚礼就很好。下次来省城,带着小金一块过来,咱们一起吃顿饭。”
行啊。
法律上来说,这就是夫妻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