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
她怎么会想到把这个词用到方寒霄身上?从前她好像一直都没有这样想过——当然喜欢这个词本身没有什么稀罕,她喜欢玉簪石楠,到方家以后,也喜欢小姑子方慧,但不知为什么,一旦把这个词用到方寒霄身上,好像它就不再像原来一样是个单纯的词了。
不是变得不好,相反,是太好了。它所体现的不但有亲近温暖,还多了光芒闪闪。
这一层光,从她的心里生出来,让她整颗心都变得无比快活。
这实在是个很寻常的时刻,甚至还是个不怎么愉快的时刻,因为对面坐着的是坑害过她并且现在还在拿话针对她的长姐,但她一点都不再放在心上,连反唇相讥的力气都懒得跟她废了。
因为她只是很开心。
这份开心占据了莹月全部的心思,以至于她分不出来一点来去跟望月生气。
还有什么好生气的啊,她开心都要开心不过来了。
莹月努力地咬着唇——她现在要是笑出来,一定显得很傻,说不定还要把望月跟于氏都吓一跳。
她因此忍得很辛苦,学着于氏,也把茶盅挡到唇边。但心头的情绪挡不下去。
她喜欢方寒霄。
想到这一句,她的脸刹那间又似火烧,十分开心里,有五分都变作了羞涩。
不过,也没什么吧。
莹月努力说服着自己,他那么好,她喜欢他一点有什么呢。
他是她的夫婿,她是可以喜欢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