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过诗社,出过集子。
虽然于东没有看过他的诗,不过对他的诗却很感兴趣。
上台之后,贾章轲撩了撩额头,却撩了个空。
上大学之前他有着一头潇洒的长发,已经习惯了拨头发这个动作。现在头发已经剪了一段时间,这个习惯却保留了下来。
“大家好,我是贾章轲,很高兴能来参加黄瓜园诗会,下面我将为大家带来一首我的原创诗歌,叫做《来见》,请大家指点。”
他将“来见”两字写在黑板上,然后开始朗读这首诗。
【金陵
我从西山来
来见六朝,来见。
赤炎布在高空
行人来走匆匆
黄瓜园大门朝我招手
一切现在的现实
一切过去的梦幻
在这道门前,消失
只留下
现在的和未来的梦
西山
我到金陵来
来见一个可期的未来
来见一场不可知的梦
来见一片极致美丽的海
来见我最期盼与最怯见的高山
来见这秋天,梧桐叶尚在】
贾章轲读完自己的诗后,台下响起掌声,这些掌声每次有人上台后都会响起,不过这次明显比之前要热烈。
因为他的这首诗要有意思很多。
这首诗其实很简单,分为上下两阕,上阕对金陵说,我来了,来看你了,下阕对西山说,我走了,我去看金陵了。
但恰是这样简单的诗,描绘出了刚上大学的学子即将开始新生活的复杂心情,有对过去的怀念,也有对未来畅想。
当然,诗中表达出来更多的还是喜悦,他说他要来见期盼的、怯见的高山,虽然不知道高山象征的是什么,不过代表着金陵有他想要见到的事物或人。
于东为贾章轲鼓了鼓掌,这小子的这首诗倒还算不错,最主要的是很贴合他的处境。
很多人写诗喜欢硬凑,写出来的东西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要表达什么东西,故作高深,云里雾里。
殊不知诗歌中,表意最为重要,一首诗歌既然被创作出来,那就要表达创作者的心境。就算是朦胧诗,人家也不是乱七八糟的词汇堆砌。
所以于东对贾章轲的这首《来见》挺看好,有些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