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0年仲夏。
“卖锅盔,锅盔咯。”
“看看咯,新鲜的菜咯,刚从地里刨出来的咯。”
“豆浆,油条!”
吵吵嚷嚷的集市上,有穿着华丽的洋人拿着银元,采购自己需要的东西,也有穿着粗布麻衣的百姓捏着铜板讨价还价。
这年头,能用得起银元的不是官僚就是西方来的洋人,兵荒马乱的,没个尽头,说不定哪天又打起来了,老百姓们都是提心吊胆过一天算一天。
街上的人多是面色苍白,也不知道是不是刚刚吸了什么东西才出门。
人群中一个脏兮兮的身影与这和谐的市集格格不入,不仔细看倒也没什么,身上穿着的都是破布条,光着脚丫子,年纪不大,一头乌黑的长发披散在肩头,也不知多久没有修剪,看上去就是一个十八九岁的小乞丐。
但若是仔细观察,就会发觉奇怪。哪里奇怪?这少年生得太过白皙了些,怎么看也不像是个整天在街上摸爬滚打的乞丐该有的肤色,除去这身破衣服,再擦去脸上的灰尘,怎么都该是一个俊俏的公子哥,任谁看了都是,哪家少爷离家出走了?
此时的少年却是满脸幽怨,他终于回来了,这个他熟悉又陌生的国家。
一晃眼已经是10年了,可他的样貌是真的一点也没变老,甚至还变嫩了,虽然一直没照过镜子,但他知道自己风采依旧不减当年,勾搭小女孩可方便了。怎么方便?可以关掉手机屏幕,此时就会有画面浮现出来,怎么样?是不是被迷住了?
这10年间,轩浩一路从美国莽回到这里,前面有高山的时候就上山打老虎,跨过大海就吃生鱼片,路过草原还被狮群追着撵,穿过雨林才能吃点“好果子”,鬼知道他到底经历了什么,反正正常人应该死了无数次了。
现在他终于可以自信的说,他终于变强了,代价也就是经常被各种可爱的小动物分尸而已,洒洒水啦。
最幸运的是,他的头发还在,当然也不能像某光头那样一拳一个小朋友,但是一拳一个嘤嘤怪应该还是没问题的吧?
“真是够挤的。”轩浩撇撇嘴,整理了一下他那根本不存在的衣领,他这不死,什么都好就是有点费衣服,“话说我来集市是为了啥来着?”
“咕噜。”肚子里传来的怪叫提醒着他。
轩浩终于想起来了,原来他是来这里找吃的啊,因为饿不死所以忘记了!他已经3天没吃过饭了,屁事没有,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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