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有一种武当大侠刚跟人比试完,尘啸铁剑踏云归之感。
只不过,她是差点儿被打死的那个。
在胡同口的时候,丁羡折身去小卖部买了几张粉色信纸和信封,悄悄塞进书包里,才往家走。
家里今天异常安静。
就连平时此刻闹天闹地的丁俊聪都格外安稳地乖乖坐在沙发上,叶婉娴从厨房里端着盘苹果走出来,目光一瞥,见她回来,笑:“回来了?”
丁羡下意识拉紧的包带,轻嗯一声,低头换鞋。
叶婉娴把苹果放在餐桌上,伸手去接她的书包,这反常的举动让丁羡本能地往后一缩,叶婉娴笑了下:“怎么了?我帮你把书包拿进去。”说完注意到有点儿不对劲,“你眼睛怎么了?”
刚哭过,眼睛还有些肿,但不明显。
丁羡揉了揉,糊弄过去:“刚刚风大,大概进沙子了。”
叶婉娴点头:“嗯,等会你舅舅要来。”
舅舅?
“哪个?”
叶婉娴笑:“小舅舅。”
也是,其他几个过来你能是这副嘴脸?
早年不计划生育的时候,奶奶姥姥辈的人都是能多生就多生,叶婉娴跟丁父这两边兄弟姐妹都不少,但大都一生平平无奇,碌碌无为。
只有叶家这个小儿子,算是祖坟上冒了青烟。
叶常青小时候就爱画画,别的小孩子在泥地里摸爬滚打,他就喜欢一个人背着个画袋去山里采风,一坐就是一天;别的小孩儿跟父母讨要点零花去买点甜食,他就把钱省下来去买画笔。
叶常青除了画,其他成绩都一般,尤其数学,只能考二十分,这辈子也没上过什么正经的大学,高中毕业后就在北京街头帮人画画两块钱一张的速写。
本以为这辈子就这么庸庸碌碌的过去了。
结果,在北京画了半年的速写,转机出现了,他遇上了人生第一个贵人,王明义。
王明义是当时北京各高校的客座教授,在北京参加一场各高校的油画系素描联展赛,王明义那届带的学生资质大不如从前,很多人学画,不再是因为喜欢而学。
家里有钱,考不上什么正经大学,就随便塞一个绘画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