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韶颜略略一想,便点了点头。
这光明庵虽说不大,可将人一东一西的安排,还不至于会互相扰了对方。
再者说自长安来的那位林少卿和那位勋贵之后忙正事尚且来不及,哪有功夫管她和钱三她兄长相看的事?
姜韶颜很是放心的带着两包茶叶回了姜家。只是才回到姜家,便看到了那个名叫追风的护卫正在别苑门口扛着一只猪腿乐呵呵的任白管事、刘娘子连同两个年级大的仆从围观。
那傻笑着扛猪腿的样子真有种地主家傻儿子的感觉。
“好腿!”一个年纪大的仆从恋恋不舍的盯着那猪腿,朝追风竖了竖拇指,道,“是金华的吧!这一猪腿可要不少钱?”
“我主子买的,也不贵,就价比牛肉吧!”追风与有荣焉的说道。
价比牛肉……那直夸“好腿”的仆从吓的一个哆嗦:那这猪腿……怕是都够他一两年的月银了。
“还好,还好,我主子买得起!”追风想到被康伯拉回来的一马车的腊肉火腿,谦虚的说道。
“那你主子在吃食上真舍得花钱。”仆从羡慕不已。
追风“哈哈”笑了两声,瞥到走过来的姜韶颜,见好就收,没有再说了。
为世子爷在姜四小姐面前露脸这种事还是要一步一步来的。
姜韶颜的目光在那猪腿上看了片刻,伸手扶额:倒是险些忘了,林少卿和那位勋贵子弟并不是与她无关,因为那两人贪嘴,倒是同她往来了好几回吃食了。
前脚才从静慈师太那里拿了他们送给静慈师太的茶叶和黍米,眼下便收到了赫赫有名的“金华火腿”,姜韶颜默了默,还是收了下来。
她自己腌的那些个腊肉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吃,金华的腌肉火腿又太贵,此时恰巧有人送上门来,那便拿吃食换食材好了。
当然,若是端午那一日能够见到那两位,倒是可以旁敲侧击的问问关于丰鱼斋的事情了。
好端端的怎么可能接触前朝逆贼呢?她是因前朝那位暴君而死的,他们怎么可能会同前朝逆贼有接触?
看着女孩子盯着那猪腿看的发红的眼睛,追风大喜,心道回去定要同世子爷说:姜四小姐都被他送猪腿的举止感动到哭了呢!
果真,讨好女孩子的欢心还是要投其所好。喜欢钱财就送金银珠宝,喜欢书画就送名家古籍,喜欢吃,哦,不,是烹饪厨艺就送猪腿,啊呸,是好的食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