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路迎酒召唤出了毛团子。
毛团子在他身边欢蹦乱跳,拼命蹭他的脚踝,然后被路迎酒揪着后颈拎起,放在土堆上:“挖吧。”
毛团子得令,小短爪子拼命在地上刨。
它看起来圆滚滚,实际上效率很高,估计是在地下挖坑埋骨头时练出的手速。短腿不断把土抛出来,不过几分钟过去,已经风卷残云般挖出了个大洞。
就这样一直深入下去,终于在水井水位线的那个深度,它找到了什么。
它叼起那东西,灵活地蹬着土堆爬回来,放在路迎酒脚边,不断摇尾巴。
路迎酒摸摸它的脑袋,以示嘉奖,它顿时高兴得嗷呜嗷呜叫。
地上的东西烂得差不多了,散发阴气,勉强看得出是一只绣花鞋。
明明是婚礼的一部分,它应该承载着欢喜与希冀,如今却变成这幅模样。
鲜艳的颜色褪去,精细的针脚开裂,华丽的外表破裂后只有丑恶的真相——严浩买来了老婆,家中自然是欢天喜地,一派欣喜却掩盖不住那腐朽的、烂到骨子与灵魂中的恶臭。
何宛白看着它说:“我以前,也是挺希望自己能嫁个好人的,然后平平稳稳度过这一生。”
“当然,”她继续说,“我还是相信爱情的,楚千句已经为我证明了这一点。”
“事到如今我也不多抱怨什么了,我只能祝我自己有个幸福的来生。”
“嗯,”路迎酒说,“祝福你有幸福的来生。”
随后,符纸贴在绣花鞋上,燃起了细小的火焰。
鞋子在赤红中慢慢消散,何宛白的身躯也渐渐变得透明。
阴气散去。
她消失了。
……
这委托果然和路迎酒预计的一样,实际上挺简单。
楚半阳从村里逛了一圈,回来了。
他说:“我找到楚千句以前住过的地方了。”
于是,众人跟着他往村子南边去。
南边正是靠着后山,据村里人所说,楚千句常常跑去后山,一去就是两三天。
现在想来,楚千句肯定都是在庙里待着。
路迎酒又想到喜堂后头的小神庙,壁画上画着白衣的驱鬼师,正是他自己。
楚千句直到最后,都没能如愿见到他。
路上,他就问楚半阳:“你和楚千句是认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