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吃。”少年点头,“很好吃。”
路迎酒笑了:“那就多吃点。我做不出这种好菜,你跟着我,之后可不经常有口福。”
大部分鬼怪不吃不喝,靠阴气就足够了。
但美食真摆在面前时,恐怕是人是鬼都拒绝不了。
少年把每道菜都尝了一遍,酸甜苦辣,每种都是他没体验过的滋味。
但是吃着吃着,他又抬头看去。
路迎酒慢条斯理地喝着汤——这一小碗汤已经喝了很久了。他对食物的兴致缺缺,下馆子纯粹是为了少年。
少年问:“你怎么不吃?”
“我吃得少。”路迎酒说,“你不用管我。”
少年的筷子顿了一下。
他很想给路迎酒夹菜,把最肥美的鱼肉、最入味的肉片放在他碗中。
但这样太亲昵了,路迎酒不一定喜欢。
他低头,用筷子漫不经心地拨了一下饺子,终归没付诸行动。
窗外的灯光忽明忽暗,路迎酒走神,不自觉往窗外远眺。
路迎酒今天没穿白衣,而是穿了深青色的衣衫,与暗红的外袍。他穿什么衣衫都是合适的,好看的,这身少了几分仙气飘飘,却多了几分惊艳,像是哪户的富家子弟出游,慵懒、随性又奢华。
少年边吃边偷偷看路迎酒。
饭菜好吃,人也好看。
可惜他不是管姻缘的,不然一定拿根红线,把他俩捆得严严实实。
酒饱饭足,两人在客栈歇息一晚。
路迎酒本来想给少年买匹马,但是少年不知怎么,拒绝了。
——拒绝的时候眼神乱飘,耳朵泛红,不知道怀的什么心思。
但反正鬼怪没太大重量,最多是乘马时挤一点。他也不强求,随着少年去了。
等第二日天边泛起鱼肚白,他们骑马出发,继续向东。
就这样走走停停。
有时候他们一连几日,只能风餐露宿,吃着干粮;有时候能路过繁华的镇子,好好吃喝休息。
行了大半个月,两人熟络起来,每天都有讲不完的话题。
所谓一见如故,便是如此。
明明相识还没几日,彼此间却像是熟知了许多年。少年虽然身为厉鬼,却平生第一次,真切体验到了什么是“活着”。
活着是美食,庆典和升腾的火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