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个样子的。
大部分时候路迎酒都会留在阳间,做做委托,打理一下酒吧和事务所。但是每过一段时间,他都会陪着闲妃回娘家。
他们依旧是通过阵法往返鬼界之门。
时间久了,路迎酒改良了阵法,敬闲也有经验了,鬼界之门对他俩造成不了伤害,回去一趟其实很简单。
有一日睡前,两人正在互吹枕边风。
敬闲突然提了一句,他以前骑过麒麟。
路迎酒顿时很感兴趣。
——准确来说,他对鬼界一直很感兴趣,经常抓着新品种的小鬼研究。而鬼王的宫殿里,有很多珍奇的物种……比如说他的七彩麒麟战队,山鬼乐队,毛茸茸的九尾狐和一身火红的重明鸟。
敬闲说:“它们会在每天早上去鬼界的上层散步,如果要搭顺风车,我们得早起了。”
于是,天还没开始亮,路迎酒和他已经绕到了宫殿后头。
那是一大片绿意葱茏的区域,栖息了各种妖兽鬼神。麒麟们正在一汪碧蓝的泉水旁边,抬头仰望鬼界的天空,兴奋无比。
它们的周身飘着祥云,蹄下也有星星点点的光芒,狮头鹿角,龙鳞牛尾,霸气又精神,而且撸起来手感特别好。见到两人后,它们一窝蜂涌上来,用大脑袋蹭他和路迎酒。
等天边泛起鱼肚白,就是它们出发的时间了。
数只麒麟腾云驾雾,毛发飞扬,几缕流淌着金色的天光,迎着鬼界的朝阳奔赴远方。
路迎酒乘着一只赤红色的麒麟,抓着它柔软的鬃毛。身子轻飘飘的,地面远去了,宫殿远去了,所有形形色色的长街与鬼怪变成线条、再变成黑点、最后被一抹白色的流云遮蔽。
风吹来了,带着湿润的水汽。
待到阳光彻底从地平线之后挣出,整片天地都是金色的,都是耀眼的,都是无与伦比的光芒逼人。他们穿梭在金灿灿的云雾间,发丝滚落刚凝成的水滴。
待到冲出云层,再见到厚实的土地,天地间的一切色彩都被点亮了,他看见绿油油的森林,海蓝色
的湖泊,土黄与暗红交织的城镇,似有半透明的龙类遨游天际,与他们同行。目光再放远,鬼界的狰狞一览无余——黑灰色的山脉,铁青色的平原,血红色的、猎猎作响的旗帜,阴森白骨横于野外,几只凶兽互相厮杀,地面溅出暗色的毒血。
从高处望向这般景象,路迎酒不禁想到,传说中的神仙俯瞰人间时,就是这种感觉吧?
一切都收于眼下,却又置身事外。
潇洒到像是天地间没有任何事物值得驻足。
某种意义上来说,那些神官与鬼神们,和神仙非常接近。
鬼王就更是其中最洒脱的那一个,他本不该有任何牵挂的——
奈何许多年前,在那鬼怪肆虐的山上,少年扑入了白衣驱鬼师的怀中。
命中注定。
一见钟情。
路迎酒侧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