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父被抓了。崔母也被抓了。
崔宏志这才从行尸走肉般的活死人境界回归到正常人的行列,他清醒过来,不再呆滞,不再恍惚,拖着被打的青一块紫一块的脸和一瘸一拐的腿跑上跑下,往公安局进进出出,就为了将父母救出来,却无能为力。
崔父的事几乎可说是证据确凿。
他找的买家夫妇确实无儿无女,想抱个孩子养老。这年头非是饥荒灾年,男孩都是各家的宝,尤其他们还想要身体康健,无病无痛,没有缺陷的。便更难找了。他们也明白这点,因此并不介意是男是女。
杨小妹的孩子虽然是早产,但生下来并没有别家早产儿的瘦弱,养了一个多月,哭声响亮,能吃能喝,也算是站住了。最可人的是,五官与杨小妹极其相似。杨小妹本就生得好看,这孩子长大了肯定也是个美人。
那头就动了心。至于长大后会不会因为样貌被认回去,他们并不担心。那家男人在鹏城找了份工作,收入还可以。他们是元华本地人,在这里土生土长,与各路街坊都相熟,自家的事瞒不住。但凡领养,不论相貌如何,大家心里都清楚,平时难免言语间说道,根本瞒不住孩子。
为了让孩子真正成为自己的,他们已经做好计划。一旦领养成功,就带着孩子举家搬迁。去鹏城也好,别处也行。总归到一个没人认识他们,没人知道他们过往的地方。如此一来,天下之大,哪有那么巧,母女就能碰上?既然如此,是否相似也就不重要了。
对方的想法不错,若崔父真是为了孩子好,将孩子送过去也使得。可问题出就出在,崔父不是白送孩子,他要了钱。一口价两百块。
尤其两边不是自己联系上的,而是通过中间人。中间人在每家各得了二十块的“辛苦费”。更重要的是,双方都不懂法,为了避免日后引起不必要的纠葛。崔父跟那对夫妻谈妥之后,签了个“契书”,表示钱财到手,往后不会来找孩子,不会以任何理由告诉孩子真相,把孩子要回去。
谁知“交易”的时候被杨小妹发现了,杨小妹死活不肯,硬是把孩子抢了过来。那对夫妻这才知道事情是没有经过孩子父母同意的,就不太愿意了。毕竟孩子生母这个态度,真要领养过来,缠着他们不放怎么办?
此事就此作罢。但夫妻俩的契书一直留着,还没来得及销毁。毕竟他们是提前给了五十块定金的,孩子没抱回来,定金也没退。他们总得留着契书,好同崔父讨个说法。
崔父也不是故意拖着不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时槐序 作品《八零年代做大佬[穿书]》第55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