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长是琼州城下面的一个小乡村,家里有三个姐姐,一家人很是清贫,父亲苦读四十多年都没取得什么功名,最后抑郁而终,但周长临作为小儿子,家中唯一的男人却没担起家里的责任。
他被母亲宠溺着,从小到大什么活都没干过。
周母一心做着当状元郎母亲的梦,当家里的钱不够时,她便撺掇着女儿挨个嫁人以此要到彩礼,继续供儿子读书,但很可惜周长临同样没什么天分,读了那么些年书到最后连首像样的诗都作不成。
这种情况直到三年前的琼州诗词大会上才变。
周长临不知道是开了窍,还是怎么着,整个人突然摇身一变,从废物书生变成了一个玉树临风的才子,吟诗作对,信手拈来。
那日,他以一张嘴辩数十人还不落下风。
周长临再也不是以前那个读书没用的家伙,文质彬彬,博学多识,加上样貌也俊朗,吴冰嫣就是在大会上被他作诗迷住的,对他一见倾心。
二人后来妾有情郎有意,很快就走在了一起。
但两人身份差距过大,这份感情不被允许。
吴冰嫣家里虽是商人,但这个朝代对商人并没有什么歧视,有钱成了衡量的一个标准,吴家家财万贯,吴冰嫣又是独女还是个才女,能挑选的好人家不计其数,绝不是周长临这种家庭可以肖想的。
吴父不同意二人来往,他对吴冰嫣说周长临过于精明,不适合与你结为夫妻,但那时的吴冰嫣已经坠入爱河,她只觉得父亲是嫌弃周长临的出身,没有亲眼见到周长临的才学,她相信以周长临的本事日后飞黄腾达不是难事,他们是配得上的。
但吴父不听劝,执意要棒打鸳鸯。
周长临这时撺掇吴冰嫣私奔,后者被爱情冲昏头脑跟着离去,然后就是后面的悲剧……
婚前爱的轰轰烈烈,婚后就剩下一地鸡毛。
吴冰嫣得到的爱最后变成了无子嗣的嫌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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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云疏说:“周长临身上的妖气来得很怪,清淡却一直弥留不绝,我今天仔细探查过,没有发现他供奉妖物什么,那妖怪也不在他身上寄居。”
宁初微微蹙眉:“那能保持这种程度,说明那个妖怪应该是经常与他见面,一个普通人能和妖怪经常见面,这件事真是越来越奇怪了。”
“对,”晏云疏点了点头,一边快速往嘴里塞着食物一边说着,“加上三年前诗词大会的不寻常表现,一个明明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