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我不想回去的。只是他们太蠢了,不值得花时间而已。”
宋嫣原本就是要回去的,之所以会跟邬席一起离开,是因为他从来没有接触过吸血鬼这样的种族,觉得非常有趣。
他是一个非常爱自己的人,在庄园的时候,就算是无意中被花刺伤了,也要烧了那片花。当然,在他自愿情形下受的伤不算。
这样一个人,又怎么可能会对曾经伤害过自己的人视而不见。
跟猎人有仇的虽然是原主,可现在这副身体是他的。属于宋嫣的东西,从来都不是可以随便让别人破坏的。
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现在,回去的时间已经到了。
“老地方?是……您从前生活过的地方吗?”诺勒谨慎问道,他现在对宋嫣的了解可以说是仅次于邬席。
宋嫣点了点头。
“君主,请让我同您一起出发。”
血族是有伪装能力的,他完全可以跟随宋嫣一同前去。自从诺勒归顺以后,对待宋嫣就像现在一样,处处精细周到。他想着,不光自己要去,平常照顾君主的艾一,以及有点武力值的褐塔都要去。
讲了半天,又发现自己漏掉了邬席。要是宋嫣出去游历的话,邬席肯定也会跟着去的。
“一个人到底有顾及不到的地方,君主,您应该多带几名血族。”
诺勒絮絮叨叨的,从各方面表达了自己的关心。
系统一点也没觉得诺勒的态度转变有什么奇怪的,这就是宋嫣的魅力所在。如果他愿意的话,他甚至可以让任何人为他去死。
不过宋嫣并不需要。
作者有话要说:520小剧场:
《邬席的日记》
统历x021年,5月20日。
我用积分买了一束燃放的烟花,嫣嫣看了以后对我笑了很久。还奖励了我一个吻。
得寸进尺下,我还向他讨了一个承诺。
他说,我能够永远陪在他的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