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辞职走了,他不信,冥冥之中似乎有什么指引着他,告诉他,孩子没有走远,就在这里。
他没文化,也不懂怎么找人,就用最笨的法子,用脚走遍每一个角落。
足足一年,他最早来上班,最晚下班,干活认认真真,不放过任何一个地方,踏遍了这栋楼的每一处。
终于,苍天怜悯,一个月前的雨季,三楼来了个客人,带了只小狗。狗在露台上跑来跑去,路过花坛的时候,突然冲着那里叫。
他当时正在清理狗的尿迹,听见叫声,心里一个咯噔——什么地方都找过了,只有花坛里没有,他的女儿会不会……在那里?
晚上下班,他留到最后,偷偷摸摸上了三楼,用手扒拉花坛。
花坛的土有半米高,他挖半天,找到一只手骨。
发黄的手骨躺在他皲裂的手心里,好像女儿挣脱了坟墓,再度拉住了父亲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