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但行动间透出局促,捉襟见肘。
这不是她的衣服。
同样的还有包,张闺蜜背的就是香奈儿经典的菱格纹包,五金和羊皮表面有不少划痕。但她使用得非常小心,刚才放下包都没忘记在下面垫几张纸巾。
细心的呵护和粗劣的划痕显然冲突,唯一的解释就是使用者有两人。
金美仙不把奢侈品当奢侈品,随便使用,留下很多大大咧咧的痕迹。而落到张闺蜜手上后,她细心使用,尽量减少损耗。
再看里面的衣服和鞋,并不是什么奢侈品牌,却更贴身,显然这才是张闺蜜真实的经济水平。
这两个“朋友”,关系并不对等。
与其叫闺蜜,不如说跟班更合适。
张闺蜜脸色涨得通红,很想大声反驳,可很奇怪,她敢和王室友互怼,却莫名害怕简静。话到嘴边,像是鱼刺卡住喉舌,怎么都吐不出来。
简静不忍心再为难她,缓和语气:“你们的关系好吗?”
“她脾气不好。”张闺蜜嗫嚅道,“有时候说话口没遮拦的,不太好听。但对我还不错。”
不加后面那句还没事,加了句辩白,惹火了王室友。她反唇相讥:“不错?打了你几巴掌,你还觉得不错?”
没等张闺蜜解释,王室友憋不住了,抖出来:“本来我不想说的,人都死了,积点德。可你这么颠倒黑白,我也算佩服。告诉你们,金美仙是死有余辜。”
季风挖坑:“一个人脾气不好,也不能说死有余辜吧?”
王室友张口欲说什么,可出口的刹那,突然犹豫了。
季风给简静丢眼色,再来一下。
她:你自己上,白长这张脸了。
季风不好和她长时间“眉来眼去”,免得被这群人精小朋友看穿把戏,只好自己出马,语重心长道:“是不是有什么隐情?”
帅哥的魅力是无穷的。
王室友的迟疑消散无踪:“金美仙害死了余秋。”
“怎么可能?”程嘉佑不信。他了解金美仙,千金大小姐,脾气不好,经常得罪人,可又不是极道片,哪能害人性命?
王室友说:“余秋以前是我们宿舍的,她家庭条件一般,但人长得很漂亮,金美仙就老看她不顺眼,总要刺两句。有一回,她背了个很贵的包回来,说男朋友送的,结果金美仙就说,学校里的富二代她都认识,没听说哪个在追她,别是给人包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