酌用词,免得刺激她,“他这么做,是纯粹爱好,还是生理方面属于少数派?”
万太太拿起纸巾,擦擦鼻子,说:“他脑子有毛病,喜欢做这种丢人的事,其他的应该不是。”
简静点头,不多为难:“我能看看院长的房间吗?”
“有什么好看的?”万太太抵触心很强。
“案件还在调查中,我不能对外透露。”简静忽而发现,保密什么的,糊弄人确实非常好使,“假如您不放心我,可以叫警察来。”
万太太犹豫了下,显然更不想被更多人知道,松口:“看可以,别乱动东西。”
“多谢您配合。”
简静谨慎地搜查了万远的卧室。
正如万太太所说,他只有变装的爱好,在性取向方面还是大多数,并未发现弯弯的道具。而电脑中的隐藏目录也证实了这一点。
没有男人,都是女人。
简静默默看完,暗下决心,死前一定要清空自己的硬盘。
咳。言归正传。
既然万远变装只是为了放松,没打算一夜情,就不会主动同谁离开。
同样,凶手多半也不是在夜店下的手。那里的环境再差,一开口一上手,不至于分不清男女。
弄错了人,证明双方未有交流。
那多半在喝完酒离开的当口了,且仍在夜店附近,所以凶手才会将他送返,伪装成醉酒冻死。
从监控口供,可作如下梳理:
1号嫌疑人:3号晚上,9:10-9:45,吃夜宵;5号早上,7:20-7:35,附近有任务,并吃了早饭
2号嫌疑人:3号晚上,8:35-12:10,泡吧蹦迪;6号晚上:9:05-11:30,泡吧蹦迪
3号嫌疑人:3号晚上,10:20-10:45,吃夜宵;5号上午,8:40-8:55,送羽绒服到干洗店
考虑到2号嫌疑人在离开时,明确拍到了驾驶座上的代驾,虽然看不清脸,但应该不是死者。
暂且排除他的嫌疑。
1号和3号,都吃夜宵,都是5号早上、上午来过,实难分辨。
愁啊。
什么夜宵这么好吃?
当天晚上。
简静沿着定位仪的指引,牵着狗,假装遛狗,往1号嫌疑人的车边蹭了蹭,灵活的手指擦过后视镜,顺利回收仪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