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约,召家对何未没什么不好的印象,两人又是自幼认识的,便和何知行商定下日子,等她年满十七岁让两人结婚。
这桩婚事本无波澜,直到何未和何家决裂,闹得满城风雨,召家便有了微词。召家的意思是,百善孝为先,何未如此做实在让未来的夫家没有颜面,须登报认错。何未不肯。此事僵持到了她到十七岁,何未拿出了一份律师拟定的财产归属协议,上边十分清楚写明了嫁妆有多少,余下的都归属于何二家的后人,与召家毫无关系。这个惊世骇俗的财产归属约定,让召应恪的父亲震怒,他们召家倒不是贪财的人家,但何未这种行径闻所未闻,让召应恪父辈颜面扫地,召应恪父亲认为何未拿出这个,就是在说召家已决意霸占何家航运……
先是和父辈登报断绝关系,到了这一纸协议,召应恪父亲再无法接受这个未来儿媳妇。召应恪知道何家航运的重要,并不介意在律师见证下签字,无奈老父亲坚持,在其中沟通许久都无果。他问她,可否私下签了,何未没有答应,对亲爹那里的百般算计,她已觉吃力,若还要对抗日后的夫家,实在怕自己应付不来。
召应恪父母坦荡,并不代表召家全是好人。国内法律刚刚起步,她侥幸赢了亲爹一次,不代表次次都能打赢这种官司。
最后,她见召应恪实在痛苦,就说,不如婚事算了。
那晚在西院的书房里,召应恪听到她这句话后,再没说话,坐了足足半小时,喝了数杯冷茶便走了。半月后,他让家中小厮递来口信,说婚事已解决,只有一个心愿,能在何家陪她住三日,像在南洋一样。
何未觉得自己有负于他,虽知此事必起流言,还是应了。那三日,两人未做任何逾礼的事,只是像在南洋时,一同吃饭,一同读书看报,各忙各的,各自休息。
她甚至都不知道为何召应恪和姐姐订婚。但姐姐何至臻自幼喜欢他,她早听九叔说过。那些关于召应恪抛弃她,选了何至臻,还有何至臻在家中痛哭等等……都是何家的杰作,为抬高大女儿而贬低何未。她不想深究,只想离那个家远一些。
但对召应恪,她总觉亏欠。
后来才有玉如意一事。因为救召应升被他冤枉,她也没太生召应恪的气。
何未对召应恪轻点头,算招呼过了,翻看着报纸。她盯着一则广告发呆,“著名的国货,购买一块试用,足抵洋货皂许多”……这还是为了反日而掀起的国货潮后,开始流行起来的宣传语。
“将军原来喜欢看《京报》,”秘书寒暄,“这报纸的主编可是很推崇十月革命的,还骂过几位大人物。”北京的京报,上海的申报,两大有名的报纸,抨击军阀政府毫不留情。
“若行事有据,何惧人言。”谢骛清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