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桌人终于动起来。吃着色香俱佳、入口即融、味道浓郁却不油腻的红烧肉,拌了淮山而变得清爽的肉丸汤,苏娅的目光闪了闪,眼角疑似有些发红。
千岁村也只比她家的那个村子好一点点,但是自从到了这,她觉得自己灰暗了二十几年的人生终于鲜亮起来。现在过的日子,那才叫日子。
十六岁以前,自己就是家里的顶梁柱。除了上学,每天还要做家务,做饭种菜喂鸡,还责照顾是弟妹们的生活,督导他们的学习。
而弟弟妹妹们每天就只要管好自己的学习,什么事也不用做。偶尔做一回,不管做得好不好,都会得到爸妈的表扬。而自己做得再多,在爸妈眼里都是应当的。
到了十六岁,弟妹们也要上初中了,家里没钱,她就只能被迫放弃学业外出打工挣钱。每个月的工资一大半要寄回去。除了交弟妹们的学费,剩下的爸妈是舍不得用的,也全花在了弟妹们的身上。别人家是弟弟妹妹捡姐姐的衣服穿,他们家是做姐姐的要捡弟弟妹妹的衣服穿。
好不容易省着钱给自己买两件新衣服,回去的时候一件也不敢穿,只能穿着旧衣服回去。不然爸妈肯定说她乱花钱,不知帮衬家里弟妹。
每年双抢她都要请假回去帮忙,工资没有,在家里任劳任怨,却只能吃最简单的食物。弟弟妹妹们只是留在家里负责热一热早上做好的饭菜,送两趟水,有时候捡捡穗子,每天都能吃个鸡蛋。她累了一天却只能看着他们吃,自己只能咸菜就饭。
那时候,她的眼泪常常一宿一宿地流。想要逃离这个家的念头一年比一年强烈。
和朱方明的感情说不上爱不爱,或许是有点,有多少她却不确定。但无疑朱方明是她寻找几年,对她来说最合适的人选。
爸妈开口要十万彩礼的时候,她对家里的恨意达到了顶点。如果朱方明因此而退却,她不怪他。但她大概会找一个更远的地方打工,从此再也不回这个家。家里过得好不好,她再也不想去管。
所以当朱方明咬着牙答应下来,她有种被救赎的感觉。无论她爱不爱朱方明,她都打定主意这辈子一定会对他好,也会将公公婆婆当成自己亲爸妈一样孝顺。
当她跟着朱方明来到这个同样偏僻的小山村后,遇到那个让她惊艳也忌妒的女孩,她的人生从此发生了转变。
虽然小山村没有城市的繁华与精彩,但她在这里每一天都过得充实而平静。公婆和善,丈夫敬爱。不用与人攀比,不用看人脸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