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笛拉起卫衣的帽子盖在头上。
因为双肩包的带子断了一根,他只能提着背包走到旁边车厢,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下。
这很容易,因为乘客都挤到右边的窗户前张望,尽管外面只有黑漆漆的隧道。
死里逃生后,人人都在狂热地交谈,或者拿出手机拼命地戳。
虽然被网友嘲笑为异想天开,爆料地铁站有恐龙还不如说从海里爬出来一只哥斯拉,但是他们切切实实经历了这一切,有图有真相。
一片混乱里,还是有人注意到了陆笛。
“哥们太牛了。”
陆笛瞅了一眼身边,是个穿皮夹克,腔调里带着北方口音的男人。
男人在兴奋过后,遗憾地说:“我给吓呆了,后来想挤也挤不过去,就看见你带着大伙儿干那孙子。”
陆笛原本不想搭话,遭了这一波惊吓,放松下来之后精疲力尽,只想靠着不动。
他随口说:“那可不是孙子……如果真是恐龙,是化石祖宗辈。”
皮夹克男听笑了,好家伙,还挺会逗乐。
“……再说,救了这一车人的,也不是我,应该是警察。”
陆笛半闭着眼睛,他在回忆当时看到的情形。
——那个人,枪法好,果断冷静勇敢,还善于利用地形创造机会。
就是,有点奇怪?
陆笛没见过那样的人。
这时旁边的人一拍大腿,认真地说:“可不,要没那两枪,车门都给恐龙掰了。那个劲大的,就跟我家猫开罐头似的……不好意思瞎比喻,对了,后来那家伙死没死?我好像看它倒在地上,耳朵里就听到子弹啪啪响。”
普通人在街上看到警察追凶都少,何况这种离谱的突发事件。
要不是亲身经历,皮夹克男甚至觉得太遗憾了,怎么一条枪几发子弹就搞定了恐龙?
恐龙的战斗力这么弱的吗?
当然不是,陆笛在心里想。
那只身高两米,体长六米的大家伙,是自然进化创造的顶尖杀手,能轻松地在十分钟内杀死上百人,它的利爪尖齿与擅长追逐奔跑的肌肉构造,远胜存活到今天的狮虎猎豹。
如果不是被困在地下站台这个相对狭小的空间里,如果不是遇到了一个聪明有本事的人,被它突围离去,估计还要再死几个人,最终恐龙在一片子弹的包围圈里扑地倒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