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丹妙药了?”
阿晕则像是男孩扑狗一样,扑上来检查李朝霜的身体。
昨晚逃跑前,他在朝霜的指导下,破坏了朝霜周身祝具的几个节点。
这样可以防止三岛十洲继续用这套祝具当目标追踪,至于朝霜为何知晓了三岛十洲是用这套祝具追踪他的行迹,当然是九千九生生怨母的主祭杨婆说的——证词来自朝霜,而主祭杨婆为何知道,则是从给她抓住的乘风太保那里——猜测来自朝霜。
没什么不合逻辑的,阿晕当然信了。
但是破坏了祝具的那几个节点后,朝霜身上时不时会飞出点点金芒,他触碰到的枯枝败叶,则偶尔会返青变绿。
金芒是浓郁生机压缩而成的显现,用得好可以肉白骨。
却对朝霜没有多大用。
阿晕只能紧张地问:“感觉如何?”
李朝霜笑着回答:“前所未有的好。”
说完,他又看向逐渐明悟过来的男孩,和已经从男孩怀里钻出来,小跑到他腿边磨蹭,结果给小鸟儿一脸不满给盯住的秃毛细犬。
“这里还有几枚鸟蛋,吃一点吧。”李朝霜假装自己刚才没趁男孩迷糊时骗人,“刚好我们也要去天星城,可以顺路。”
“去天星城?”阿晕还抓着李朝霜的衣角,闻言一愣,“接下来不直接去不周山?”
不周山。
这三个字让结果鸟蛋的男孩抬头。
“恩公去过不周山吧?”李朝霜问。
“这么有名的地方我当然去过!”阿晕立刻竖起尾巴毛。
一个呼吸后,他尾巴上的毛又恹恹垂下,“但只飞到五里高的地方就上不去了,不周的罡风确实厉害,朝霜你要去杀……要去找的人,是住在山脚底下,还是哪儿?”
李朝霜想了想,回答:“大概在山顶。”
狼吞虎咽吃鸟蛋的男孩梗住,声音大了一点,叫道:“不周山有山顶?那不是天柱么?!”
阿晕也露出为难表情,在他的传承记忆里,不周山的山顶,只在离乡人第一次来到大荒时,供离乡人落过脚,之后就一直隐藏在雷霆闪电罡风冰雪中,无人再能企及。
鸟也不行。
那里会有人?
“在我睡着前,我记得爬不周山最高的记录,约莫在十里,也不知道近几年是否有什么变化。”李朝霜像是没看到阿晕和男孩的满脸怀疑,道,“那是个普通人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宁世久 作品《我被鸟偷走当老婆这件事》第22章 翌日(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