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明宫深处的某间小小宫苑。
转眼就见到东皇太一的背影快消失,卓远想也不想,追上去。
但就在他迈入阴影的前一刻,卓远敏锐发现,周围环境发生了些微的改变。
……起雾了。
浓腻雾气有如牛乳泄地,叫无形的手推向四面八方,将万事万物笼罩在朦胧下。
卓远只是转身的功夫,四方便已然到了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步。先前还如卫兵包围犯人般拥在他身边的无数草木,皆变成涌动白雾中,一些模糊又扭曲的黑影。
微风依然吹拂,轻拍脸面的雾气潮湿温暖,隐约带着一丝卓远熟悉的兰奢馨香。
是……清华池泉水的气味!
现下在清华池的,只有李氏的天眼……难道是对付公子朝霜的陷阱出了什么问题?
无回剑出鞘了?就算是无回剑出鞘,公子朝霜一样只能驱散缠绕他本人身上的污秽才对。
洪福寿禄万万岁的恐怖之处就在于此。
异人可以祓除自己身上的污秽,却不能驱散其他人体内的。
这污秽根植于人们心中,就算一个人可以不对钱权名色动心,难道他能让别人同样不注重钱权名色,能让别人不努力向上爬,能让别人心甘情愿俯下身当垫脚石吗?
当然,他可以强行压制旁人,或者说道理,或者花钱,总之威逼利诱,让旁人安分待在原地。但他之所以能叫旁人安分不多想,不正因为他比一般人更具权威?
既然利用了这份权威,便也落入世道的比较中。
在人之上,在人之下,常人自有评判的标准。
公子朝霜……这种超然的出身,于他而言,钱权名色,大概轻飘飘就像过眼云烟吧。
李氏的天眼或许会说,比起那些肮脏的东西,不如给他一个健康的身体。
但如果没有瀛洲李氏和谢剑主为他带来金钱权势,公子朝霜这种生来羸弱的男子,甚至没法在大荒上活下去。
“他不可能祓除……”
卓远自我催眠般低语,他和洪福寿禄万万岁都如此坚信。
然后,前左都督听到,雾中有清脆的声音在呼唤他。
“小远!”
卓远一下子辨别出这许久未曾听过的声音,不由瞪大眼睛,怒意崩裂在眼角。
“谁!……竟敢?!”
他猛地转身,寻声看去,就见一个穿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宁世久 作品《我被鸟偷走当老婆这件事》第88章 肆日(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