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浆洗得发白的道袍挑到眼皮子底下仔细看了看。
这!
没洗没晒的,穿上难道不得皮肤病?
他觉得自己还是穿身上的西装比较帅一些。
可是他又觉得,随便拿一两件衣裳试一试倒也可以。
可以试一试的诸多理由中,其中一个最主要的原因是,他浑身的衣服已经裹满了泥巴,脏得让人无法直视。
于是。
林幼春三下五除二,换了一身衣服。
一身道袍。
麻鞋云袜。
除了他的小平头格外醒目外,其它的看上去,瞬间倒也显得他很像一个出家人了。
林幼春又抄起道巾,栽葱一般将它栽在头上,顺便,还在旁边那只暗淡无光的镜子前照了照。
还行。
马马虎虎。
关键的一点是,这些东西穿在身上倒也没有什么不舒适的感觉,林幼春反倒觉得它们还挺舒服贴身的。
还行。
马马虎虎。
这时。
门外突然响起了脚步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