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开始挠头。
厉负责盖房子的,有想法:“再盖新的。”
景平安点头,说:“有人过世,有人出生,一个房子里的人口,可能会越来越多,这时候便会住不下,又或者会吵起来。那么便可以分户。一个户主,分成好几个,就像族群大了,住不下,只能外迁一部分,就如同当初的赤岩族和山崖族。”
族里的几个管理商量了下,觉得可行,纷纷同意安的提议。
景平安继续比划着说道:“除了房子,还有其他财产。娃的一应开销都是族里支付,娃是由族里养的,从出生,养到十二岁,之后还要分房子,待老了,也是由族里在养。可我们是人,会有亲情牵挂,会想给自己的后代多留点东西,让他们过得好一些,哪怕自己辛苦些,委屈些,也没有什么。”她问她们:“你们不想把自己的财产留给娃吗?”
这句话问到了她们的心坎上。她们想到自己的娃,包括徵,想到自己以后生了娃,肯定也会想把自己的东西传给娃的,例如,弓箭!
景平安没说的是,死后财产都被收走了,什么都留不下,娃什么都得不到,会让很多人失去动力只想躺平。她说,“三成交到族里,其余剩下的,由女儿、儿子平分母亲的财产。”
大家听安把男野人也算是,都委实惊讶了一把。
包问:“雄性也分?”
西眦牙:“他们,不养娃。”不养娃,离开族群,凭什么分给他们?
景平安问:“村里那么多人干活,不分吗?他们开荒种地养殖狩猎所得,都要交一部分到族里。族里养娃、养老人、养战斗力的物资,也有他们出的部分。我们都给他们分了房子、分了地,他们也在给族里干活,为什么他们不能跟自己的姐妹一样,继承母亲的财产呢?”
徵的脑子活,说:“户籍!按户籍分,户籍不在,不分。户籍一个人,死了,东西,归族里。”
景平安心说:“那些户籍分出去自己住、单独立户的亲生子女怎么办?男野人,从十二岁便有陆续出去立户的,到十五岁,几乎都立了户。”她又强调了下,“户籍所登记的子女分,即使子女分户出去,母子、母女亲系还在,母亲的子女栏上,依然有他们的名字,按照户籍的子女栏分。”
几个管理商量了下,考虑后,同意了安的说法。
景平安又加了一条,“如果是单独立户,且没有直系亲属的,以及,如果不愿把财产留给子女,要留给其他人的,财产一半归族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