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王小勇和林曼丽温存之际,在京城偏远的城中村,吴刚正在和一群小混混做在一起喝酒。
李刚显然是喝多了:“他娘的!老子这辈子都没这么憋屈过!要是有机会!我肯定弄死那个家伙!”
自从被王小勇胁迫和林曼丽离婚之后,吴刚就失去了生活来源,混迹街头靠收保护费为生,但是偏偏他又好吃懒做,日子过得一天比一天艰难。
他把这一切都怪罪到了王小勇和林曼丽的身上,如果不是他们两个,自己又怎么会变成这个下场?
“臭婊子!狗男女!”李刚破口大骂。
不过他也就过过嘴瘾,他自己也清楚,他就是一个地痞流氓,是干不过王小勇的。
“干他娘的简直是欺人太甚!有机会,一定给那小子好看!”一个带着耳环,染着光芒的混混爆了粗口。
在酒精的作用下,一群小混混义愤填膺。
“就是就是,林曼丽那个骚婊子,不就是看上了人家的钱吗?”
“刚哥对那个女人那么好,她竟然还跟别人跑了,贱人!”
“要是有机会,我们弄死这对狗男女!”
一群混混破口大骂,征讨王小勇和林曼丽。
只是他们没有注意到,在他们周围,隐隐浮现出一道道血气,只是吴刚一行人只顾着喝酒,再加上夜色已经深了,没有发现。
“什么东西,扎的老子腿疼?”一个混混揉了揉自己的腿,感觉有些瘙痒,挠了挠。
只是,当他把手拿起来的时候,却发现手上鲜血淋漓。
“啊!”他惨叫一声,倒在了地上,面色惊恐。
作为一个混混,打架斗殴耍流氓可以,但是这么多的血,对他们而言,可是不小的恐吓。
“你怎么了!一惊一乍的!拉屎拉裤兜里了?”吴刚骂道。
那个混混的脸色十分难看,忍不住咽口水,像是见了魔鬼一样:“血!都是血!”
“哪来的血!吓唬谁呢?”吴刚骂了一句,以为他在吓唬自己。
只是就在这个时候,说话的那个混混突然惨叫一声,眼球凸了出来,脸色惨白,头颅像是一个西瓜一样猛的的爆裂开来,血浆,脑浆沾染了他们的全身。
那个混混的无头尸体倒在,鲜血淋漓,
一群地痞流氓什么时候见过这种场面,他们的脸色瞬间就变了,酒撒时间都醒了。
“杀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