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法律和专横独断打开了方便之门,另外,汉律对官吏和富人十分偏护,有钱的人可以花钱减轻责罚甚至免罪(汉灵帝为了捞钱,连卖官的事都干得出来,更何况是触犯法律的有钱人花钱赎罪),比如,犯了死罪的人,交纳50万钱就可免死,如此,法律的公平公正体现在哪里?
制定更加公平公正、合情合理的法典是刻不容缓的大事,对于稳定社会局势、促进社会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为此,孔明礼聘名士大儒郑玄、法学家应劭主持在汉律基础上编纂齐鲁法典这件大事,重新让汉律“由繁入简,由严转轻”,删除重复处,修正矛盾处,明确含糊处,让这套在青州和鲁国被贯彻施行的齐鲁法典可以像二十多年后由诸葛亮、法正、伊籍、刘巴、李严等人制定的蜀科一样“虽然严峻严格,但公平公正,百姓诚服无怨言”。
孔明做的第二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是在鲁国境内初步地推广“屯田制”,实行屯田。
屯田的好处是无需多言的,曹魏之所以能够成为三国里最强大的国家,屯田制功不可没,孔明比曹操提前好几年实行这种能够极大地促进农业生产的制度。黄巾之乱和讨董之战使得孔明从各地获得人数高达几十万的无家可归、无田可种的流民,加上他有的是钱,正好可以实行屯田制。孔明先把鲁国和青州境内的无主田地收归官府所有,然后把来到鲁国和青州的几十万流民按照军队编制进行编排,由官府提供土地、种子、耕牛、农具,让他们耕地种田,收获的庄稼由官府和流民对半平分,官府分得五成,流民分得五成,从而既实现“寓兵于农、兵农合一”,又避免各地豪强地主吸纳流民、壮大实力,更是大大地增加了官府的钱粮收入。
正当孔明在鲁国忙得热火朝天、花钱如流水、鲁国被他搞得处处大兴土木时,天下大势也在不断地发生着新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