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量恰到好处,不差一分一毫,算是狼毫笔之中的上上品。
虽然比起岳东手中的毛笔尚有一丝不足,但也完全不输,最起码比他之前用的老兔毫笔高出百倍!
当林霄接过狼毫笔的时候,岳东便注定是一只待宰的羔羊。
随着林霄轻点墨汁,点触既松,小狼毫笔也发挥出作用,迅速饱吸墨汁,恰到好处。
随后林霄动笔,他的眼神徒然变得犀利!仿佛梦回数年前,他执行任务,入千军万马,枪林弹雨中速斩上将首级!
随着众人凝神看去,发现林霄落笔的瞬间,竟然是用隶书所写!这可把一众人惊的满脸冷汗!
林霄用隶书所写,而刚刚的岳东也是用隶书写的。
“他!竟然用隶书写?难道他不知道岳东最擅长的就是隶书吗!
先不看字如何,就冲着林霄用岳东最擅长的字体来比,这完全就是逆天之举!
毕竟用他人最擅长的东西打败对方,这若是输了,那可就是输的无地自容!
“完了!不用隶书还有一线生机,用了隶书,这完全就是自讨没趣啊!”
“看来下面就要剁手了,太血腥了,我可不敢看...”
“嘿嘿,我喜欢看,水果刀我都拿来了”
众人有悲有喜,但于思曼和楚伯可就笑不出来了,惊的是手心冒汗。
随着林霄毛笔快速飞舞,四行字也转瞬落下...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这便是林霄用隶书所写的四行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