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也肯定了嘉应的逻辑能力。不知道后面,还能不能给他们带来新的惊喜?
对于台下的观众而言,他们这一次把胜利锁定在了陆嘉应身上。除了少部分人仍然坚持声歌会赢,大部分人都将胜利的一票投给了嘉应。
比赛还在继续。第三场,比赛的题旨是“书”。这个项目,要求挑战者用毛笔书写几个大字。内容不限,限时半个小时完成。当然,古代的琴棋书画当中的书,可不是指的这个比赛项目的内容。只不过,挑战堂借用了书这个字,其实也就是书法的意思。
两张桌子,两副笔墨。都是提前准备好的宣纸和墨水,要不是为了氛围,现在一般写毛笔字的时候,都不会自己研墨,而是买现成的墨汁。
声歌选择了台上预备的最大号的毛笔,毫不犹豫,提笔蘸墨,不出十分钟,一幅毛笔字已经写完了。整个过程,一气呵成,她似乎没有受前面两场比赛的影响,落笔淡定从容。写完,转头看向身边的陆嘉应。
跟声歌不同,嘉应选择了一只自己可以掌握的毛笔。说起来,她练习毛笔字,不过才半年的时间。要不是莫爷爷喜欢毛笔字的话,她可能还不会用这个软趴趴的东西。
嘉应写得非常谨慎,至于内容,是她现场创作的一首小诗。跟声歌的一气呵成不同,嘉应足足用够了半个小时,终于完成了自己的作品。
评委们已经来到了两幅毛笔字的面前,无疑,声歌的这幅毛笔字,非常吸引人的眼球。人定胜天!这四个字彰显了声歌霸气的性格,坚毅的笔迹,恢弘的气势,让评委中的书法家都大为称赞。
“好!好!好!声歌,你习字多少年了?”
“算上今年,已经十年了。”
众人惊叹,也就是说,声歌六岁就开始练习毛笔字了!那个时候,她才上小学一年级吧?天才就是不一样,自己六岁的时候,可能连铅笔都拿不好,更别说习毛笔字。
嘉应看了声歌的毛笔字,的确是非常有气势。这种霸气的感觉和字体,再过十年,她也是学不出来的。这一局,她认输!
虽然声歌的毛笔字的确很棒,但是,嘉应的这幅字,也是不赖的。尤其是大家知道她才习字一年,已经惊呼出来了。比较起来,这一个似乎更天才?
“嘉应,告诉阿姨,这首诗的出处是哪里?”问话的评委老师,是著名的歌唱家。她很喜欢这首小诗。如果谱上曲调,唱出来的话,会更美!这就是职业的缘故,让她看书法的同时,关注了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