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碾压到被反杀,中间只有一秒的差距,而这一秒钟,任何仪器都无法告诉你。
荒原狼群并没有着急朝丁修的车子扑过去,它们只是缓缓靠近。这些家伙非常机警和多疑,对于突然出现在附近的非狩猎目标往往会先采用观望的策略,再伺机而动。
丁修在车门上架好枪,他已经锁定了狼群中的目标。当那只体型最大的狼王出现在视觇孔里,它的头部和准星重合的那一瞬,枪声响了。
扣下扳机的瞬间,枪声和子弹一起朝着狼群首领的脑袋飞去,但那只狡猾的荒原狼却通过枪口处的火光提前反应过来,它敏捷地闪躲到一旁,用不可思议的动作躲开了这一枪。
“娘的!”丁修咒骂了一句,接着又是数枪点射。第一枪落空之后他就不再瞄准,因为狼群开始加速了。
刚才丁修本是想擒贼先擒王,因此第一发子弹就奔着狼王而去。狼群当中狼王具有绝对的统治力,只要有狼王在,狼群就会像拧在一起的一股绳子。
所以丁修打算率先击杀掉狼王,让整个狼群的战斗力大打折扣,使其短期内的行动无法统一,方便接下来逐个击破。
可惜狼王非等闲之辈,它除了体型比其他荒原狼大之外,自身对危险的反应速度也叫人叹为观止。几百米的距离,子弹绝对比声音先到,那只狼王如果是依靠枪声躲避,那它此刻已经被丁修爆头了。
通过枪口的火光判断危险,这得是多少次生死之间才能锻炼出来的本能。
丁修的主动进攻激怒了狼王,连带着整个狼群都躁动起来。它们在狼王的嘶吼声中朝丁修的车子奔去,奔跑的过程中,竟还懂得无规则地变向运动。
在距离缩近到两百米时,丁修只来得及撂倒三只荒原狼,他收起枪,将车门上的玻璃升上来,脚踩油门迅速将车子发动。
狼群以为丁修要逃,它们在狼王的命令下穷追不舍。丁修坐在车里,小心地保持着车身和狼群之间的距离。
身后的狼群在奔跑中四爪掀起一阵阵黄沙,如果此刻是从上空俯视而下,可以看到它们一边奔跑,一边变化着队形。
咬在车后的是以狼王为首的主力,另有两批荒原狼从群体中分离出去,开始从侧翼加速包抄。
丁修在反光镜里将荒原狼群的意图看得一清二楚,狼群的这套战术在对付其他的生物时无往不利,但这次它们碰到的是丁修,而且丁修还开着在沙漠地形中适应性非常好的汽车。
“想包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