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肖海洋办事十分仔细,闻言立刻拿出一份标注得密密麻麻的旧地图。
“案发地点在一处自发形成的小商贩一条街上,我整理了一下目击者证词,当时死者余斌应该是在这——路口处一个卖肉的摊位前和凶手发生口角,随后冲突升级,凶手突然拿起肉摊上的刀,捅死了死者,然后朝路口对面的马路逃窜。并且在马路边上撞到了赶回来取钥匙的朱凤,爬起来以后,他挥舞着带血的凶器继续跑,穿过马路,几分钟以后,警察和保安赶到,又有一些胆子大的群众指路帮忙搜索。大约十几分钟吧——这是目击者证词上记载的,可能有误差——警察在一条小巷里抓住了钱程。”
费渡:“抓捕地点大概在什么地方?”
肖海洋仔细看了看,在地图上画了个圈:“应该是这,马路对面是一片待拆的棚户区。”
骆闻舟:“怎么,有什么问题?”
“我觉得有两种比较靠谱的猜测,”费渡说,“第一,凶手被冒名顶替的事是子虚乌有,朱凤自己胡说八道的……”
“第二,凶手确实被掉包了,但不是在逮捕审判的过程中,而在他被抓捕以前。”
骆闻舟一愣,随后立刻反应过来:“你是说,当街杀人的这个凶手和当时警方在现场逮住的钱程不是一个人?”
“凶手杀人、以及钱程被捕的时候,都是满身污垢、典型的流浪汉打扮,五官根本分辨不清,只要体貌特征相似,在那种突然情况下,除非是熟人,否则那些路人看不出区别很正常。”
肖海洋:“钱程是个没人管的精神障碍者,恐怕没有熟人。”
费渡继续说:“而当时除了目击证人以外,决定性证据就是血衣和凶器。如果像海洋说的那样,凶手逃窜和最终逮捕有一定时间差,那么在其中做手脚不难——他首先需要在待拆迁的棚户区里找个地方落脚,把替罪羊钱程绑走,杀人后趁乱脱离众人视野,逃进棚户区,抹去自己的指纹,把血衣和凶器塞给钱程。”
“穿着血衣、拿着凶器的流浪汉一出现,如果这时有人大叫一声‘凶手在那’,追捕搜索凶手的人会立刻下意识地追,并且以为自己抓住了凶手。反正这疯子连话也不会说,根本弄不清发生了什么事,更别提为自己辩解。”费渡一顿,“大庭广众之下无痕杀人,只要撤退路线计算得当,不出意外,可操作性比买下公检法大多了。”
肖海洋被他说得生生打了个冷战。
“钱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