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兴趣。
老者看别人都不说话了,他的故事还没讲完,又不服气的接着道:“好,就算不是青梅竹马那三皇子对李大小姐一往情深总是有的吧?他知道这里是李大小姐的出生地,冒着风险亲自给李大小姐收尸,还扶棺把李大小姐从北送回老家,为了给李大小姐下葬,我对我老婆都不会这么好,这你总要从承认吧?”
“就这点功劳有什么了不起的?那是他心里变态,在耍阴谋。”突然,不远处一个十分爽朗明媚的声音传来。
众人看过去,就见是两个骑马少年并排走过来。
左边的那个骑枣红马,一身雪白程子衣,头上还带着一顶攒八宝的金冠,浓眉大眼如初升骄阳一样耀眼。
可就算他如此的卓尔不群,一眼看过去,众人的还是会被他身边的青衣少年吸引。
这少年带着帷幕看不见脸,可光看袖口,金线靴,橙黄的马镫,还有举手投足间有种难以接近的慵懒,就比白衣少年还引人注目。
可能这种气质叫高贵吧。
立即有百姓因为看见他而后退了好几步。
白衣少年先跳下马,声音毫不掩饰的对众人道:“李大小姐被关在牢房中三天,如果这位三皇子真的想要救他,为什么不去劫狱?你像宋家大公子,游历回来刚进城,马都没换,单枪匹马就去了锦衣卫,他把李大小姐带出来的是时候,李大小姐还热乎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