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
因此,这也是为什么,我同意了于静,将西海岸建成一个有秩序的伊甸园,如果任其混乱下去,哪里还会有一片安宁的乐土?
可是我也知道,我不是神,也不是那些有魄力的伟人,我无法去扼杀人性中的劣根,好比如只要新的一批幸存者来了,很多事又会恢复原样。
突然间我明白了守望部落的做法,就像在刚开始我对何彬的铁腕统治嗤之以鼻,最后也还是以同样的方式去统治一样,相比之下,守望部落的做法柔和多了。
他们先是让幸存者打个你死我活,剩下来的那些人,就招募进部落里,让他们做一段时间的苦力,唯有如此,才能让他们敬畏,不敢升起其他邪念。
然而我却不能,因为西海岸没有独立岛屿,也没有那一条长达几百米的桥梁,更没有让人看一眼就吓得脚软的史前凶兽,我只能是依靠这种方式,去荡平眼前的丑恶。更现实一点,如果我不这样做,我在天堂岛上,将无处容身,除非我也成为他们一样的人。
“你别以为弄的这些纹身,我们就会怕你,兄弟们,先把这废柴弄死了再说!他一次只能射出一支箭,我们不用怕他!”
年轻人凶戾地吼道,而他却反手控制住了,前一刻让他糟蹋的女子,作为了他胸前的挡箭牌。
我咧了咧嘴,干脆抛下了手中的长弓,继而从腰间抽出匕首。在这一刻,我将这些人都判了死刑。
谁都不想自己的双手沾上血腥,但我知道自己别无选择,因为我有好几个女人。我不敢想象,要是因为我今天的袖手旁观,而导致以后我其中的一个女人,落在这些人的手中的情景,那时候我还是会痛下杀手。那为何我不能在悲剧未曾发生之前扼杀?
“你们,一起上。”我咧嘴笑道。
“很好,那我们就成全你!”一个中年男人喊道。
其后他就朝我冲了过来。
有人开了头,这二十个男人都一拥而上,他们有些人拾起了地上的枯枝,有些赤手空拳,也有些拿着应该是从游轮上拆卸下来的钢管什么的。
我见状,紧了紧匕首,左脚一猛然一使力,整个人就如同子弹一般,向前弹射而去。
手起刀落,我并没有挑致命位置下刀,而是专挑大腿,肩胛骨这些地方,在割断了他们的动脉同时,又不至于马上死去。
一时之间惨叫连连,这些男人也陆陆续续地躺倒在地上,因身体上的疼痛而打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