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歇脚的客栈,不能和专门腾出的庄园比,十分简陋,还不如马车来得暖和舒服,因此文臻打算只去吃口热饭,回头还睡马车。
段夫人带着的大批护卫小厮,将客栈不大的厅堂挤得满满,原先的一两桌客人都被挤到了角落里。
燕绥嫌弃人多味儿不好,刚进来便出去了,远远地坐在马车边,一转头能看见文臻的地方。
文臻一个人,便和一个先来的酒客拼了桌。
随意叫了份面条,观察了一下四周,文臻的注意力,很快落在自己同桌身上。
无他,这家伙,太能喝了。
文臻进来的时候他脚下已经堆了十几个酒坛子,文臻吃完面条之后那坛子已经摆满了桌子底,她快连脚都没地方放,只好踏着酒坛坐着。
那人戴着当地人常戴的笠帽,看不清颜容,文臻只能看见他一双手,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指腹有薄薄的茧,深黑的酒壶衬得指甲玉白,修剪得很整齐,很漂亮的手。
喝酒时候的姿态很好看,也并不是特意摆出来的姿势,是一种举手投足间自己都不自觉的刚劲优雅。
当那人终于把脚下堆满酒坛之后,才一转头,下颌斜斜地支在手背,啪地拇指食指一搓,道:“小二,结账!”
动作十分利落痛快。
文臻瞪大眼睛。
刚才,是一个响指?
古人会打响指?
还是她遇上了穿越同道?
她沉浸在这一个像响指动作的震惊中,都没注意到那人和小二的对话,忽听那家伙惊道:“咦,我钱呢?我钱呢?”
一边浑身四处摸索。
文臻托腮看着他——这套路挺溜。
那家伙摸索了好一阵,小二的脸越拉越长,桌上的气氛越来越尴尬,文臻笑眯眯地看着,她不尴尬。
等她看不下去摸出钱来解围吗?
不不不,她觉得挺好看的。
不仅不想解围,她还笑眯眯道:“这位先生,瞧你这一身穿着打扮,也不像是喝得起这许多酒的人。啊,这酒还是长川名酿三分醉。您这是打定主意来吃霸王餐?”
小二的脸已经快要挂到肚脐眼。
四处乱摸的男子停下手,忽然抬头对她看了看,文臻迎上一双深邃微弯笑意如酒的眼眸。
那样的一双眼睛,令她见惯美男的强大心脏都不禁顿了顿。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