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队打饭,掌勺的女帮众一勺一个菜,餐盘上每个格子都填得满满,看着挺不错,闻着……也好。
那些愚昧百姓给文臻一个厨神称号,多半是没见过世面,他们吃过几道好菜?
看这菜色不是东堂常有菜色,是文臻的手笔?唐慕之没吃过文臻做的菜,觉得也不妨尝尝。
那姑娘还不罢休,又拉着几个当地女子,凑了一桌,众人端着餐盘坐下,都对唐慕之招手,唐慕之犹豫了一下,在最角落坐下了。
刚坐下来,一双筷子就迫不及待地伸进了她的餐盘,夹走了一大筷糖醋面筋。
唐慕之受到了惊吓。
怎么会有如此的无礼行为!
她正要拔刀,不想那夹走她菜的姑娘,随手就舀了一大勺火腿白菜,堆在了她碗里,一边还爽朗地道:“哎,别太护食啊,夹多一点瞧你那脸色,不哭不哭,多给你点火腿。”
唐慕之:“……”
不是,吃饭还有换菜的说法?
有,不仅有,还是全方位多元的,桌上几个姑娘,凑齐了今日所有菜色,用桌上备好的筷子勺子,你一勺我一筷,顷刻之间,每人碗里菜都齐了。
唐慕之麻木地看着众人自动配备齐自己碗里的菜,忍不住看那放在桌子中间的筷子,自然有人给她解释:“这叫公筷。大当家说了,一个盘子里搅菜,混进不同人的唾液什么的,太恶心了。所以要分餐,用公筷。”
唐慕之盯着自己的菜,想着从此以后,自己大概很难再面对家族年节聚会那数十人都在一个盘子里搅菜的宴席了。
转而想到,以后也许,自己也没什么机会再参加那样的聚会了。
她垂下眼睫,瞬间觉得没了胃口,身边的姑娘却热情过头,不住地催她:“吃啊,吃啊,是不是不舍得吃啊,再不吃我帮你吃咯。”
唐慕之生怕她的筷子再飞过来,随便夹起一块糖醋面筋,一入口,便怔了怔。
她原本是个清淡口,对糖醋味并不如何有兴趣,总觉得过于甜腻,然而此刻的糖醋味道却恰到好处,甜是清甜,醋是微酸,混合在一起的第一感觉,便是唤醒了舌尖的味蕾,腮帮骨上仿佛过了电,瞬间便来了食欲,而面筋少有的软韧而微弹,真正当得起筋那个字,不绵不粘,嚼劲恰到好处,总有种吃一口清爽又醇厚肉的错觉。
她忍不住又吃一口火腿白菜,火腿滋味香醇浓厚,入口有微微的熏香,回味却是肥甘的回香,浸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