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那些酒客该干嘛干嘛,很快就恢复正常。
显然在场的人大多都认识这位年轻人,毕竟赏金猎人作为游走于法律边缘的存在,一直被各地治安所和警局视为不稳定因素,所以他们每到一个地方,最先要摸清的就是本地警察的情况。
不过对于见多识广的赏金猎人来说,他们大多生性放浪不羁,藐视权威,一个乡下治安官而已,大城市里的高级警官他们也不是没有见过。
约翰对此也不以为意,直接来到吧台,对后面的一位下巴上流着颇有个性的硬质胡须,看起来颇为有性格的中年帅哥说道:
“晚上好,范恩先生!我听人说起过你的名字。”
名为范恩的中年帅哥抬起头,略显生硬的说:
“晚上好,警长先生,如果有人说我的事情,那必然不是真实的,毕竟我在十年前才来到雷姆镇,以往的经历谁会知道呢,您要喝一杯吗?”
约翰闻言看着后排酒架上一瓶瓶烈酒,有些为难。
秉持着从小的教育,他从来不碰烈酒,麦酒类似前世啤酒倒是度数低,但是这个时代的啤酒因为发酵不完全的关系大多有一股古怪的酸味,好不容易在上面看到了一个透明瓶子里面装着淡金色的液体,然后他说:
“好吧!那给我来一杯金桔酒!”
约翰话音一落,后面就传来一声嘀咕。
“娘们喝的酒!”
然后引起一阵压低的笑声。
金桔酒是用一种比樱桃大不了多少的小橘子品种酿造的酒液,以口感清甜干爽,香味浓郁迷人著称,因为度数很低,不容易醉人,所以一般是贵族女士们所喜爱的饮品。
约翰并没有回头,他不是那种为了面子委屈自己的人,何况这次是来办正事,也不能因为酒精耽误事。
吧台后的老板范恩倒是没有嘲笑约翰的意思,对着那些酒客们喊道:
“闭嘴吧你们这些魂淡,这一杯顶你们好几瓶,有本事把老子架子上最贵的几瓶烈酒买了才算爷们”
老板一吼,酒客们摄于他的淫威都不敢继续嘲笑约翰了。
谁让他们穷呢!赏金猎人除了极少数,那都是及时行乐的主儿,花起钱来大手大脚,无论是置办装备还是烈酒与美食都是少不了的,更多的还有花在女人肚皮上的。
在没有任务的低潮期,自然就只能节省着来了。
一杯金桔酒可要六个森特,那可是白花花亮晶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