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进入森林是为了帮我捕捉那只狼,那么两位探员的任务呢?”
面对约翰的问题,马克很理所当然的说道:
“与其听他们的在森林里傻转,不如顺便多赚些赏金,反正他们也不知道不是?”
显然马克这家伙根本就没想要真正帮助联邦警察去做事,虽然算是赏金猎人里的另类,但他也是个赏金猎人,对于联邦执法部门的敌视一点也不少。
听到这约翰顿时想起“老实人的狡猾”这个形容。
显然老马克尽管有着自己的某些坚持,但是却并不是固执不知变通的人。
而且他也看出了那两个联邦探员的不靠谱,为了所谓的调查取证,就深入众所周知的险境,一旦遭遇迷雾那就是有去无回,这不是傻是什么?
关键是人家抛尸在此,表明了命案根本就不是发生在雷姆镇,只不过借此给联邦政府一个警告与示威罢了。
所以老马克才顺便打算在赚一笔赏金的同时,也提出约翰也要参与进来的条件。
因为他曾经见识过约翰在集市上教训地痞无赖的身手,认为这个治安官在剑术上完全不属于一个资深赏金猎人,相比在森林里只能靠碍事的蒸汽火枪的联邦探员,这位无疑是更出色的帮手。
要知道森林的地形限制了蒸汽火枪的发挥,而且用过一次再次填装也需要一定时间,这段时间足够凶猛的野兽将其脖子撕裂了。
在谈妥条件之后,两个联邦探员都心情不错的回去准备明天的行动,约翰也对范恩和马克点头告辞。
他得回去跟克劳斯说一声,毕竟参与如此危险的事情不提前说的话,大少爷恐怕就要闹脾气了。
等到了夜里十点钟,海森赛尔家的大少爷才晃晃悠悠回到公寓来。
约翰心里松了口气,暗道还好没有在外夜宿,不然明天早上出发时就没机会交代几句了。
“约翰,你这是要出远门?”
有些微醺的克劳斯看着客厅一旁已经打包好的行囊疑惑的问道。
那是一只用厚实帆布缝制的双肩背包。
这个世界还没有发明双肩包,更多的是草编或者木质、皮质的行李箱,如果提着那玩意儿进森林那绝对是个累赘。
而天色很晚,约翰也来不及找裁缝,就用家里用来防雨的旧帆布简单缝制了一件。
这手工技能还是这辈子培养的,毕竟一个贵族管家虽然不需要像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