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奶混合胡椒与山葵制作的酱汁,馅料也变成了上等的牛肉排、三文鱼甚至是金枪鱼,虽然还叫着穷汉三明治,但是却是一种有钱人才能享用的食物了。
餐馆今天厨师采用的是煎羊肉排配番茄洋葱,然后用奶酪和柠檬汁调配的酱料,味道有些类似前世的汉堡,约翰吃的倒是津津有味。
至于烤鸡则给克劳斯带去一份。
因为新大陆这边食用的鸡肉都是本地品种,更类似前世的火鸡,肉质较为粗糙,约翰一直吃不惯,现在回想起来,他更想要吃前世的散养鸡,尤其是国内自有品种,虽然体型小,但是肉质更加滑嫩,尤其是小鸡炖蘑菇或者土豆山药之类的食材,那味道简直绝了。
作为北方人,他更喜欢哪种香浓热乎的炖菜而不是煲的清汤。
在约翰吃早餐的时候,不远处富人区的一座豪宅之中,客居于此的客人才刚刚起床。
温暖舒适的房间里,光滑坚硬的橡木书桌上,一直白皙的手正手持发明了十多年的机械钢笔在一本日记上书写着。
“又是一天到来,雷姆镇?这个小镇似乎很富裕,还隐藏着某些秘密。”
“一百年前,这里还是一片荒野才对,金沙港都不存在,克拉门托那时候也只是一个小小的殖民据点。不过这里虽然少了很多娱乐,却足够偏僻,能让我逃脱了那些追逐着鲜血味道的猎犬,”
“痴肥的霍恩虽然看起来让人厌恶,但是做事情还是很有能力的,找的这个房子还不错,符合我的贵族气质,只需要施加一点点的魅力,就能让这些凡人们像侍奉公主一样臣服在我脚下的感觉,不管多少次都很美妙呢”
“被迫沉睡了一百年,那种东躲西藏的日子我已经受够了,还要感谢超凡隐秘条约,醒来之后整个世界好像都变了。这个镇上的警长先生可能是我这些日子以来遇到的唯一一个真正的超凡者,但从昨天舞会上的对话来看,对方似乎并不想要与我开战,那么就大发善心的放过他好啦!”
“凯特琳娜,看来你能过一段安稳日子了”
写完了这些,看起来刚刚起床的美丽少女啪的合上日记本。
如同天鹅一般伸了伸懒腰,看着窗外明媚的阳光,嘴里吐出清脆又充满古典韵味的弗兰茨语。
“真是美丽的阳光啊!温暖而舒服,可惜我不喜欢晒太阳”
弗兰茨语言本就以其优雅而闻名,是旧大陆贵族乃至王室必学的通用语种,但是如果让人听到她的说话,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