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袋拱着她的脖子与肩窝,软白的小牙像是撒气般咬着她的肩膀,一点儿也不痛,反而有些痒。
洛银咬了口包子,皮薄馅儿软,一口滚烫的汤汁顺着喉头滑下,她觉得好吃,便匀了两个出来放在一旁,打算冷了再喂给小狗。
隔壁桌的男人穿着打扮像是烈州的,人高马大,一身黑衣,长发高高束了马尾,腰间挎着一把几乎拖地的大刀。
为首的那个人更是高壮,手臂蓬勃的肌肉都比洛银的腰还粗了,他皮肤晒成麦色,脸色很冷,一直沉默着,倒是他旁边的二人喋喋不休。
“丰阳仙派的人说了,只要捉到奔火牛,将牛骨交给他们,便可从中选出一块骨来让他们练成任何想要的东西,剩余的骨头由他们自行处理。”
“人人都知道,奔火牛的骨,每一块都有大作用,绝不会浪费,丰阳仙派的人不会动武,倒是会使唤人。”年轻的那个面色不渝。
“牛出现在他们的地界,自然没有我们贸然捕捉的道理,如此一来大家各凭本事,反正你我也只需取一骨,给浔哥补上手而已。”
他们二人说这话时,目光都落在了为首的男人身上,洛银此时才发现那男人是用左手吃饭,因为动作不利索心情烦闷,故而一直沉默着。
洛银的眼神有些直白,三人立刻发现了她,那二人以为她看着刘浔的手是在看笑话,顿时不悦地放下筷子,嚷嚷道:“小姑娘将眼神收住了!再瞎看小心老子给你挖出来!”
洛银闻言,桃花眼轻飘飘地落在了那二人身上,眉心轻蹙,自觉被冒犯了。
怀中的小狗先一步护主,从她的怀中跳下来,呲着牙摆出一副要咬人的模样。
其中一人抬脚便要往小狗身上踢,刘浔一脚架住,阻止对方道:“莫要生事。”
“算你走运。”那两人还要放狠话。
洛银心中不悦,起身正要讨个说法,就在此时外面传来了一声躁动,百姓的尖叫声此起彼伏,一串红光于街道那头闪过,露出了一抹背影。
饶是如此,特地为其而来的众人也认出了,这可不就是多日遍寻不得的奔火牛?!
那三个男人连忙放下筷子冲了出去,洛银也跟着走到了客栈门外,侧脸看向街道上被撞得七零八落的摊位与摆件,一条街到处都是火点。
被留在客栈堂内的狗就在此时离开,无人发现他方才呲牙咧嘴站定的地方,已经生出了一片寒霜,经过暑气蒸腾,慢慢化成了一滩水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