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看见了遛狗的隔壁老王。
程兰心穿着长袖衬衫,大夏天还穿着一条到脚踝的长裤,脚上一双白色帆布鞋,倒是有些不修边幅。
她半蹲在那里,跟隔壁那只名叫馒头的傻狗玩得不亦乐乎。
而馒头是个自来熟,完全不知道世上人心险恶,只要看见人就摇着尾巴往上扑。
叶至臻有些疑惑程兰心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但是他对于陌生女人的好奇心并不强,更何况他直觉不怎么喜欢这个程兰心,正要一脚油门飞速而过,程兰心却像是背后长了眼睛一样,扭头看见他。
程兰心似乎很惊讶在这里看见叶至臻,老远就笑吟吟的冲他打招呼,“叶总,你怎么在这儿?”
叶至臻只好减缓车速,摇下玻璃车窗,“我住这里,朱小姐怎么在这儿?”
程兰心脸上笑意不变,再次一字一句的纠正他:“叶总,我姓程,程兰心。”
“抱歉程小姐,我记性不是很好。”
“没关系,您贵人多忘事嘛。”
叶至臻脸上虽笑着,但心底却有些不耐。
这个女人,怎么听不懂他的言外之意呢。
有些人,真是见第一面就知道喜不喜欢。
很明显,对于这个突然出现声称自己是赵缪朋友的程兰心,他不喜欢。
他纵横商场多年,自认练就一双识人断物的火眼金睛。什么人是什么样的性格,这人到底可不可信,他几乎看一眼便心中有数。
而这个程兰心,神情淡淡,总是笑吟吟的,像极了他见过的那些笑面虎。
虽说对方不过是个二十五六岁的姑娘。
“叶总这是要开车去哪儿?”
“我去医院。”
程兰心微微一笑,“那真是太巧了,我父亲在这儿工作,今天刚好过来给他拿个资料,本来说拿了资料就去医院看露露,正愁不好打车呢,就遇见您了。”
叶至臻迟疑了一下,便说:“可真有点不巧,我还要去公司开个会,开完了会才去医院。”
程兰心却已经自顾自的走过来,兀自打开车门,坐上了副驾驶的位置,冲叶至臻甜甜一笑,“没关系的。你先去公司,到地方我顺便去周围买点东西,到时候再一起去医院也行。反正我是个大闲人。”
叶至臻抿唇,将不耐掩藏得很好,只是道:“那你坐稳了。”
“好。”
叶至臻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