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王没理他。
仇公公心中内疚得要死,跪着的时候就狠狠抽了自己几嘴巴——怎么就这么没记性,把陆云佩退回来的订婚聘礼给忘了,竟给陆云瑶戴上。
这下倒好,王爷好容易有点食欲,又泡汤了。
如果王爷因为不吃饭而身子不好,他就算是死,也无颜面对已逝的老主子。
仇公公眼圈红了,小声道,“王爷,梁嬷嬷说,陆姑娘为了王爷的午膳,在藏娇院的小厨房忙了整整一上午,研究了个新菜,反复做了许多遍才端上来,名字还没起,等着王爷起名呢。”
楚王抬眼,“新菜?”
仇公公见事情有转机,急忙点头如捣蒜,“是啊是啊,陆姑娘对王爷膳食可用心了,听说新菜色香味俱全,全天下独一份呢。”
楚王想到早晨发生的不快,没什么胃口,正准备继续工作,但又好奇陆云瑶折腾出了什么新花样。
少顷,楚王放下笔,“走吧。”
仇公公大喜,立刻招呼太监来背楚王。
膳堂。
陆云瑶等了好一会,心中火气越来越大——真是够了,一个大男人耍这种小脾气,有意思吗?在乎陆云佩就去抢回来啊,找御史,找皇上,大闹朝堂!如果楚王非让陆云佩回来,皇上和太子有什么办法?不去把女人抢回来,在府里和自己人斗气,她真是看不起。
门口有人高喊,“王爷到。”
陆云瑶赶忙将眼底的火气收起来——现在还不是和楚王翻脸的时候,怎么也得磨着楚王把外公的事办了。
救不救永安侯不重要,她想继续当官二代是真的,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既然她当了一回官家小姐,就不想再去当什么农妇商妇,她就是这么现实。
想着,陆云瑶便带着笑脸跑去迎接,“民女见过王爷,王爷辛劳废寝忘食,实乃我们百姓之福。”
楚王一抬眼,又看见陆云瑶头上桃花琉璃发簪,面色阴沉。
陆云瑶这才想起,自己忙了一上午,竟忘了将这头面换下去,“王爷别生气,本来民女想把这发簪换下去,但民女实在太喜欢了,就如同早晨民女所说,有人不识货不代表人人都不识货,没必要为了一两个不识货的人动肝火。我喜欢这发簪,我就要戴着,才不管其他人怎么想。”
少女巧笑明媚,姿态不卑不亢,加之其甜美,整个人竟如同桃花仙子一般。
周围人看呆了,却好似膳堂里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