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你。
你原来不是说四百万就能拍出心迷宫这部电影嘛,如此一来,你就算是,一分钱都不用投,也成了心迷宫这部电影的投资方之一了。
等心迷宫将来卖钱了,不管卖多少,我都跟你对半分。
如何?”
得说,樊冰拿出来的条件实在是太优越了。
首先,樊冰说得保守了,按照江鸿飞原来的打算,再投入两百万,就足以将心迷宫拍摄出来(前提是不花钱就能解决樊冰找来的那些人和那些演员)。
如此一算,电影赚不赚钱先不说,江鸿飞只要同意了,得到了樊冰买的那些器材、灯具、剩余的胶片、道具、服装的江鸿飞就算是先赚两百多万了。
就这还不算江鸿飞卖心迷宫剧本赚的那一百五十万。
如果再把这一百五十万也算上,那江鸿飞就先稳赚三四百万了。
其次,樊冰说的是,卖钱了,而不是赚钱了——前者是不用扣除成本的。
也就是说,只要心迷宫上映了,卖一块钱,江鸿飞就能分到一毛五(制片方只能分到票房的百分之三十左右。),卖一百万,江鸿飞就能分十五万,卖一千万,江鸿飞就能分一百五十万,以此类推。
如此,江鸿飞绝对是稳赚不赔啊。
而且,心迷宫如果能大卖,那江鸿飞肯定能赚不少钱。
反观樊冰,她可就算是承担了所有的风险,心迷宫的票房只有卖到了四千万以上,她才能勉强保本,绝绝对对是,死要面子活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