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利尔察觉约克在看着他,不由得后退一步。“走吧。”他没好气地说道。“沿着集市一直走,到了尽头右拐就是南城区。”
“我们去把躲在篝火镇的匪徒们揪出来。”所以我们到底为了什么而来威尼华兹呢?
“篝火镇我只去过两回。”约克把剑插回铁鞘,出门时的步伐轻快又敏捷。“那里比威尼华兹冷多了,就连神秘者也得穿戴皮毛。我知道哪儿的斗篷最结实,它从不在集市上出没。”
好像如果我再次阻拦他就要用剑砍过来似的。尤利尔已经因为魔力的消耗感到有些冷了:“动作快点!希望下午就能赶回城市,你觉得我的导师会骂我吗?”
“他可能会揍你,也可能不会。”佣兵幸灾乐祸地笑起来,“事实上,我觉得使者的脾气够好的了。”
“这话怎么说?”
“埃兹告诉我,他还在克洛伊塔任职的时候,每天从早到晚都是在斥责那些笨手笨脚的植物系学徒。有一次他发现有人竟然用真的鹅卵石来代替日轮玉,于是埃兹给了对方一个花盆,告诉他什么时候石头开花了,他就可以毕业了。”约克边说边笑。
通往篝火镇的道路比进城时容易得多,魔怪皮做成的斗篷又贵又保暖,乌亮的厚手套让城卫队没人敢上来拦他们。只是这些都不重要,尤利尔整个路上都在担心另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
“你确定它不会把我摔下来?”
学徒扯着马缰绳,他觉得自己略微扬起身体就会滚到蹄铁下,毛茸茸的马鬃里满是汗臭味,而鞍扣和皮带的用处只在于给他心理上的安慰。
“驾驭坐骑是战士的本能。”佣兵纵马在前,为了照顾学徒的感受而忍耐着不加速。时不时地扯动令马匹发出阵阵嘶鸣。“你既已经是环阶,就肯定能做到。”
“谁给我时间练习了?”
“本能不需要练习,就像婴儿吮吸**时不需要他人做示范一样。”约克自然而然地说道。他甚至在奔跑中松开绳缰,耍技似的立在了马鞍上。“这才需要苦练。”
尤利尔都看愣了。“它怎么不把你甩下去。”
“受过训练的坐骑很温驯,它会老老实实服从命令。只要你不怕。”
“这不是害怕的问题!”
“行了,这没什么好羞耻的,在离开闪烁之池前我甚至都没见过这种动物。结果那时我一骑上去,就知道该怎么使马儿听话。这是职业的便利。”
“不是战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