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71
爱丽丝长得就像那种娇气滴滴的女孩子,不仅仅是外表过盛了些,就连生活习惯也是处处能够感受到她对于生活的认真态度,是个盖章的精致猪猪女孩了。
所以在历练刚开始的时候,即使骑士们惊奇一位高贵的淑女居然会穿上如此干练的骑士装束,言语和举止上都还是恭恭敬敬唯唯诺诺的,唯恐冒犯了这位圣女殿下。
毕竟像他们这种五大三粗的汉子,不管是和法师还是和淑女都没有共同话题,甚至还经常会招致他们的嫌弃。
结果越随着时间的推移,反而让他们发现了许多不太对劲的地方。
光明圣女殿下看上去柔柔弱弱的,实际上在吃饭的时候也会像他们一样,豪迈的席地而坐,拿起一大块烤熟的魔兽肉就开始啃。
可是明明都是啃肉,圣女殿下就是要啃的更为优雅些,连抹去嘴角酱汁的模样也矜贵至极。
傻孩子,长得好看的人当然干啥都好看啦。
而且圣女殿下还很好说话,在中部雨林里有好几次遇到危险时,她居然抽出那把骑士们一直以为只不过是装饰品的佩剑,用相当精湛的剑术将迎面而来的魔兽给刺伤。
事后还若无其事的用手帕擦了擦剑上的鲜血,仿佛只不过是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一般。
爱丽丝:……那是因为我忽然又忘记自己实际上是一个法师的事实了。
主要是法师还要读条真是太麻烦了呜呜呜呜。
经过这件事情之后,骑士们惊悚的发现先前还有一些偶像包袱的光明圣女完全开始放飞自我了,她主动要求和安格尔一起在最前面开路,一手拎着佩剑一手闪烁着五花八门的魔法光芒,一路见神杀神见佛杀佛。
有的时候连魔兽的模样都还没看清就被圣女殿下一个魔法轰跑了。
场面凶残至极。
圣骑士们:?
我们不是来保护圣女殿下的吗,怎么现在似乎本末倒置了?
除此之外,圣女殿下还特别平易近人,相处的时候基本没有端过身份架子,对于自己以前的经历也从来不讳莫如深。
还笑着说自己的剑术是在贫民窟的时候,和对门的老乞丐学的。
那时候为了练剑弄得手上全是水炮。
这一下子就让众骑士肃然起敬。
要知道冒险小说里,居住在贫民窟的老乞丐都是些隐居的世外高人,随随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