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错,应该分过来给你用。但人家会巴结人,最近和明荟姐妹情深,太太爱重明荟,当然不理我的要求。”
明芳气得心口胸口微微起伏。
吴姨娘冷笑:“你不满什么?你觉得不满,自己去太太那里闹啊。或者好好和明荟相处,自己没本事闹,又讨好不了明荟,活该你受苦。”
她膝下无子,早年是有过,和罗氏同时有的,后来罗氏的没了,过了几个月,她也没了,还是个男胎。
对于明芳这个迟早就会嫁出去的庶女,吴姨娘也没什么好感。这个女儿外表像极了明义雄,性情像极了她,吴姨娘看着也讨厌。
明芳咬了咬牙道:“她看着就薄命,长这样一副妖精相——命贱的人享了太多好处会早夭,说不定她活不过今年冬天。”
吴姨娘筷子敲了一下她的手:“少嚼舌根。”
等吃过早膳,吴姨娘又往罗氏那边凑热闹去了。
明芳等到半中午才出门,出门不久就看到明臻和明荟两人凑在一起讲话。
明臻的怀里还抱着一只毛绒绒的小兔子,小兔子白又白,十分听明臻的话,三瓣嘴一张一合去嚼明臻的衣物。
明荟虽然不大喜欢,也抬手摸了摸:“怎么样的这样白?浑身干干净净,一点怪味都没有。”
从前她觉得兔子长大了都臭烘烘的,明臻养的兔子却一点也不臭,被明臻抱过之后,身上还带着一股好闻的香味儿。
兔子红通通的眼睛盯着明荟,它倒也不避讳这个陌生人的触摸。
明芳从这里经过,脚步慢了下来:“六姐,阿臻。”
明荟不喜欢和明芳玩儿,平常也觉得吴姨娘和明芳事儿多,不过彼此姐妹情分还在,见到也会打招呼。
她点点头。
明芳笑着道:“这是阿臻的兔子?我记得小时候,你还踩死过阿臻一只小白兔,阿臻哭了好久呢。”
明臻已经不记得这些事情了。
明荟杏眼抬了起来:“那都小时候的事情。况且,兔子是五姐的嬷嬷踩死的,五姐讲了我才知晓。”
即便惧怕明荟,但明芳心里不舒服,还是开口:“我只记得当年你很讨厌阿臻,还说阿臻一辈子在乡下不回来才好,所以当是你做的。”
明荟抱着手臂道:“是,我是说过。你现在旧事重提,把不相干的事情凑到一起,是什么意思?”
明芳见明臻抱着兔子没有反应,脸色都不变的,心里也有些堵:“没什么意思,只觉得世事无常,六姐转变得太快了。”
明荟皮笑肉不笑:“我常听姨娘说,你六岁的时候还尿床,今天不尿了吧?连你也变得不尿床了,果然世事无常。”
明芳现在也是及笄的大姑娘了,且许了人家,现在听明荟这样羞辱,顿时红到了耳后根。
她也不敢和牙尖嘴利的明荟再争吵下去,窝着一肚子气走了。
明荟见人走了,抬手戳了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