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这样的疯子都被色列斯的气势所震慑,“约翰”自然也不例外,他原本仓皇地向前奔跑,但却在看到色列斯之后,不自觉地放慢了脚步,越走越慢,最后被当距离护卫色列斯的狂信徒骑士们只有两三步的时候,更是直接趴在了地上,一点一点向前爬,谦卑得几乎要将身体埋进泥土里面,丝毫不敢抬头。
“伟大的神使啊!”他用颤抖却难掩激动的声音说,“信徒约翰,听候您的吩咐。”
色列斯笑了,每当他看到有人被自己强大精神力量散发出的气质所折服的时候,心情都会很好。
这让他有高居于众生之上,宛如神祇一般的感觉。
他满意地微微点头,用亲切却又带着理所当然的骄傲的语气,表扬约翰的虔诚。
殊不知,趴在地上的潘龙也很满意。
他原本最头疼的,就是该怎么接近色列斯。
以他的实力,正面打过去,是绝对不可能的。至圣军团这边有约莫两百士兵,其中有大概二十个精锐骑士,三个邪术士,还可能有一两个隐藏在暗中的刺客。
扣除少数精锐不提,一百七八十个寻常士兵,他是完全不放在眼里的。以一敌百,他当然做不到。别看他打这些人基本都可以一招秒杀,但只要四五个人扑上来把他抱住,然后长矛刀剑一起砍下来,再厉害的高手也要跪。
想要顶住这阵势,大概需要踏入先天境界,体质产生变异才行。
比方说他老爹潘雷,双臂一振便是千斤之力,前些年刚刚踏入先天境界的时候,甚至曾经把定丰镇北城门的千斤闸给硬扛起来,惊爆了不知道多少眼球。
那样的高手,绝对可以横扫千军。一百大几十号人,充其量也就给他们热身。
潘龙没这么强,但至圣军团不是能够面对死亡坚定不屈的勇士,相反,他们的主力其实是各地收编的地痞无赖、流氓土匪之类——正经人也做不出动辄屠城屠村这种丧心病狂的事情来。
这种乌合之众,遇到真正的高手,或许只要被一口气砍死个十分之一,比方说二十个左右,这一百大几十号人的队伍就崩溃了。
要冲击这样的队伍,打出这样的战果,潘龙还是有把握的。
可一群普通人再加上少数精锐部队最后还加上色列斯,他就没多大把握了。
那群缩在最后面的精锐骑兵,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成为督战队,用屠刀迫使前面的乌合之众重新回过头和他战斗。那